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8-04-08 14:10:01 阅读量:
为了更好的教育、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使其顺利回归校园。近日,汉滨区人民检察院对一起故意伤害案中的六名涉罪未成年人宣布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并由检察官现场进行法治教育。
经查,该六名涉罪未成年人同被害人均系安康某中学学生,因在教室上晚自习期间错拿校服发生争执,将被害人打伤。汉滨区检察院受理该案后,考虑到六名涉罪未成年人均系在校学生,且已与被害人家属达成赔偿协议,并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在对六名涉罪未成年人进行了社会调查,听取了公安机关、学校、被害人等各方意见后,本着“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汉滨区检察院决定对六名涉罪未成年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并设置六个月的考验期。
在宣布仪式上,承办案件的检察官向六名涉罪未成年人宣读了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书,确定了六个月的考验期,并宣布了在考验期内应当遵守的各项规定以及违反规定的法律后果。宣读结束后,六名涉罪未成年人签署了承诺书,保证遵守各项考察规定,每个月按时向检察机关书面汇报思想、学习情况。
在宣布不起诉决定后,未检检察官罗俊杰又为在场所有人上了一堂简短又富有深意的法治课,通过解读一个“义”字,让六名未成年人牢记在今后的生活中应该去做什么,不应该去做什么,并时刻心怀善念,充满正能量。课程结束后,该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赵万江对六名涉罪未成年人进行了训诫教育,希望他们能学会感恩,未来踏实走好每一步路,争取做对社会有贡献的人。座谈中,六名涉罪未成年人深刻反省,并表示一定会珍惜这次机会,好好学习,遵纪守法,用实际行动回报父母和社会。
作者:李安喜 程白露 陈甜 编辑:李思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