旬阳检察院:落实四项机制提高审查逮捕案件质量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8-04-08 11:34:07 阅读量:

 (通讯员刘秀娟  )今年以来,为进一步提高审查逮捕案件质量,提高办案效率,旬阳县人民检察院侦监部门坚持从每案必核、集中研究、提前介入和逮捕案件诉讼跟踪等四个方面加强审查逮捕工作,提高案件质量。

一是坚持每案必核机制。通过查阅文书、讯问犯罪嫌疑人、复核相关证据,查清案件事实,对案件事实进行全方面详细审查。同时,认真审查案卷材料是否齐备,立案程序是否合法,侦查机关是否告知嫌疑人权利和义务,强制措施是否得当,讯问、询问笔录是否规范,扣押、搜查、辨认等事项是否符合程序。

二是形成员额检察官独立办案为主,集中研究为辅机制。严格按照司法责任制改革的要求,员额检察官办理逮捕案件独立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重大复杂或疑难案件,可以启动检察官联席会议,着重从案件的事实、证据与适用法律等方面进行全方位、多视角地研究,以供员额检察官参考,杜绝冤假错案。

三是完善提前介入机制。加强与侦查机关的相互配合,对重特大案件提前介入侦查,引导取证。在办理逮捕案件时,严格审查案件是否符合逮捕条件,案件现有证据能否达到起诉标准。对于需要继续补充侦查的案件,在作出批准逮捕决定同时,向公安机关发出《逮捕案件继续侦查取证意见书》,要求公安机关完善证据。对不批准逮捕的案件,说明不捕理由。

四是建立逮捕案件诉讼跟踪机制。建立审查逮捕案件诉讼跟踪制度,对捕后案件各诉讼环节的处理结果进行同步跟踪,并对捕后轻刑案件进行逐案逐人剖析,查找批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从中吸取教训。有力的降低捕后轻刑判决率,提升审查逮捕案件质量。

今年第一季度,旬阳县检察院以“四项机制”为保障,共受理审查批准逮捕案件1520人,不捕案件46人,有效提高了办案效率,节约了司法资源。

通讯员:刘秀娟      编辑:李思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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