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8-03-26 14:00:41 阅读量:
(通讯员 张春兰 刘世文)“喂,你好,我是县检察院的工作人员。去年年底您作为司法救助对象得到了国家救助,今天想向你了解一下近期你家的生活情况怎样?” 旬阳县检察院干警在电话中询问司法救对象。
近年来,旬阳院把困难刑事被害人司法救助作为检察机关解决群众困难、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任务,积极探索检察环节的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模式,主动会同相关部门采取司法救助、民政救助、社会帮扶等形式,多渠道开展救助工作。近三年救助刑事被害人58人,救助金额达12万元,以此彰显大爱情怀,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让更多的人感受到司法的人文关怀,赢得了各界广泛赞誉。
该院把司法救助工作与思想疏导、法律援助、诉讼救济等其他社会救助相结合,最大限度地减轻被害人家属的思想压力,尤其是在校子女,确保他们安心学习,顺利完成学业。
城关镇木场村一组潘某被伤害致死一案,2011年2月,被告人邓某怀疑其妻子与死者潘某有不正当性关系,产生报复潘某的恶念,后拿木棍和斧头将潘某致死,被告人因患有间歇性精神病,无力给被害人经济上赔偿,死者上有80多岁老母,下有两个上学的孩子,家境十分困难。县检察院连续救助5年,儿子顺利考上了大学,女儿上了高中,两个孩子学习成绩优异。
小河镇西沟村村民朱某因矛盾纠纷被本村一村民杀害,另有两人受伤,一老一少、一轻伤一重伤。主管检察长带领控申部门干警深入案发地召开有镇政府司法人员、民政人员以及村组干部和受助对象参加的座谈会,协调政府从惠民政策等方面给予救济,帮助其尽快走出困境。同时院里连续五年救助朱某家属,鼓励其照顾好孩子,树立生活信心。朱某的儿子现在旬阳中学高一火箭班就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