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8-03-26 13:37:45 阅读量:
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检察院公诉科刘晓溪、郭超
运动可以锻炼身体、强身健体,让人心情愉悦、充满朝气。然而运动再快乐,也不能忘记了看管好自己的随身财物,更不应该对你身边不熟悉的“球友”放松警惕。近日,碑林区人民检察院就办理了一起假扮“球友”实施盗窃的案件。
2017年10月至11月间,秋风微凉,正是健身锻炼的好时机。犯罪嫌疑人余某瞅准时机,于下午或傍晚时段来到西安建筑科技大学雁塔校区篮球场。为隐人耳目,余某往往先以球友名义加入打球行列与学生们一同打球。随着来打球的人数增多,余某见到场边有人等待之时,余某便会“好心”地把自己的位置让给场边等待的学生,表示自己要下场休息。其实,余某并不是真心要休息,更不是真心要把自己的位置让给其他人,而是另有所图。原来,余某趁着球场上学生激战正酣,警惕性下降之时,伸手将学生放置场边的手机偷偷据为己有,然后迅速离开球场。短短一月间,余某先后用这种方法盗窃学生手机5,6部。2017年11月初的一天,余某又像往常一样来到大学操场,欲故技重施。但他不知道的是,通过学校监控,民警早已盯上了他,待他伸手刚刚盗得一部手机时,学校安保人员和民警一起出动将其控制。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在此,检察官提醒广大学生、运动爱好者,在强身健体之余要细心看管好自己的财物。尤其是在一些公共运动场所,人流量较大,人员构成比较复杂,一定要仔细装好自己的手机、钱包等贵重物品。对于与不认识不熟悉的人一起运动时,更加要提高警惕,警惕身边那些不怀好意的“球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