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县检察院被评为“理论武装工作先进单位”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8-03-23 13:27:37 阅读量:

 2017年度宁陕县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先进集体的表彰中宁陕县人民检察院评为“理论武装工作先进单位”。

以来宁陕县检察院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理论武装工作的重点任务,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与时俱进更新理念,创新举措,改进工作,健全制度将党的指导思想和先进理论转化为检察工作的生动实践。充分认识,准确把握检察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不断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检察机关的社会影响力、司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努力推动各项检察工作创新发展,为美丽富裕新宁陕建设贡献检察智慧和法治正能量

 

 

    宁陕县人民检察院 简晓红 编辑:李思科

操作选项

字体放大 字体缩小

宽屏阅读

打印文本

分享
分享微博 分享qq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