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阳县人民检察院多措并举提升案件管理工作水平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8-03-20 14:45:16 阅读量:

 (陕西省山阳县人民检察院  许鹏供稿)

积极适应司法责任制改革新形势,紧紧围绕检察监督工作全局,不断完善业务监督管理机制,深化业务信息化应用,提升案件管理科学化、精细化、专业化水平,为促进规范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提供有力保障。

一、抓住着力点,不断强化案件流程管理工作

一是完善案件承办确定机制积极推行随机分案为主、指定分案为辅的案件承办确定机制,对批准逮捕、审查起诉等案件实行系统随机分案,促进分案工作制度化二是强化案件流程监控工作。对员额检察官办案情况进行全面监控,设置专门的流程监督员,依托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对案件办理过程实行全方位、多角度的管理,力争将全部案件纳入监管范围,对办案程序、办案期限进行实时跟踪监控,采用预警、通报和发送《流程监控通知书》等方式,对程序违法、程序瑕疵、办案超期等违法违规情形进行督促纠正,消除监督空白和盲区。三是加强涉案财物监管。开展立案侦查案件涉案财物及空白法律文书专项清理活动,进一步排查应依法处理而未处理涉案财物的具体情况,分析未依法处理原因,落实处理责任部门、责任人,明确处理时间。

二、找准切入点,不断细化案件质量管理工作

一是建立领导干部办案情况通报制度。根据《检察机关关于员额内领导干部直接办理案件的指导意见(试行)》,将入额院领导干部办案情况纳入监督范围,对入额院领导干部办案情况定期进行通报、公示,不断加强对领导干部办案情况的监督管理。二是完善案件质量评查制度。健全评查机制、规范评查程序,推动评查工作常态化运行,要求案件质量评查坚持检察长和检委会统一领导,坚持事后监督,不介入办案流程、不影响检察官正常办案活动。三是建立司法业绩档案制度。严格执行省院制定《检察机关办案人员司法档案管理规定(试行)》,也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工作细则,对办案人员逐人建立司法业绩档案,实现对司法办案活动的全纪录。

三、聚力关键点,不断实化统计和信息化管理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强业务统计信息监管。规范案卡信息填录,提高信息采集的准确性和数据质量,加大日常性统计审核力度,及时发现和纠正业务信息源头填录中存在的不规范、不及时问题。将统计审核与流程管理相结合,形成工作合力。会同技术部门完成业务类别映射关系配置等基础性工作,开展统计子系统应用培训工作,提高数据使用效率和效果。二是完成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升级配置和应用保障工作。根据新的办案组织形式和业务运行模式,按照检察官权力清单对每名检察官权限配置进行调整,修改完善文书要号规则、文书最低审批权限、随机分案规则等内容,保证检察官权力清单落实到位。案管部门与技术信息部门细化工作内容,建立责任和联络机制保障系统运行顺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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