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08-23 08:43:10 阅读量:
8月22日上午,家住铜川市王益区黄堡镇的郭女士风尘仆仆的来到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将一面写有“秉公执法 为民解忧”的锦旗送到了法官手中,向办案法官们表达了自己的谢意。
提起自己的遭遇,郭女士至今仍心有余悸。2014年1月的一天,郭女士搭乘孙某驾驶的小型客车,由铜川市区前往王益区黄堡镇。由于路面结冰,且孙某未保持安全车速,致使车辆撞上了路边的防护墩,坠落至道路西侧的漆水河道内。孙某当场死亡,而郭女士多处受伤,住院达37天,后经司法鉴定为五级伤残。事发后,郭女士多次与相关责任人进行协商,但都无果而终。无奈之下,上诉至三原县法院,开始了近三年的诉讼维权之路。
2017年4月,案子上诉到咸阳中院,分到了民一庭王法官的手中。考虑到涉案当事纠葛已近三年之久,为了确保公正裁判,案结事了,咸阳中院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法庭的法官们反复调查核实证据,多次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交流,耐心细致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以案释法,以法明理,最终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进行了判决。8月初,法院向郭女士送达了终审判决,为纠葛近三年的纷扰划上了句号,堵在郭女士心头的“石头”终于落了地。“锦旗上的字,是我的心里话。”郭女士激动地说。
法官感言: 公正审判,对于法官而言,是责任,是工作,但对人民群众来说,是感激,是认可。群众的肯定,是荣誉,更是鞭策,司法为民,对每一名法官而言,永远在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