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08-10 15:54:35 阅读量:
今年以来,延安市延川检察院及时与法院、司法局对接,掌握社区矫正工作动态和案件信息,促进交付执行各个环节有效衔接,防止了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
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与审判部门、司法局等相关职能单位的联系会议,及时反馈检察监督中发现的问题,提出纠正意见和建议,共同分析研究社区矫正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产生的原因,并提出针对性解决意见,使社区矫正工作更趋规范化。
充分发挥刑事执行检察部门、执行机关、罪犯所在单位“三位一体”监管机制作用,对于“五类罪犯”的思想言行和劳动改造情况,由其所在单位或村组、社区协助执行机构予以监督,一旦发现罪犯有违法现象,遂及时向执行机构、检察部门和原做出决定机关报告,并根据违法情况,妥善作出相应的处置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