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汉滨检察:水坑变耕地 复垦整治效果好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08-08 17:22:39 阅读量:

 多云转晴,气温39度。微风起,热浪扑面,安康市高新区汪台村三组一处田垄上出现了几名检察官的身影,拍照的拍照,踏勘的踏勘,和老百姓交谈的交谈。这是汉滨区人民检察院的民事行政检察官们,在对一起破坏耕地公益诉讼案件的复垦整治情况进行回访检查。看着曾经的大水坑变成满目青翠的庄稼地、腥臭的井水变得清澈,看着当地群众满意的微笑,检察官们欣慰地说道:“这件公益诉讼案件诉前程序终于圆满了!”

时间回溯到2016年,安康市高新区汪台村三组村民汪某租用本村村民耕地,在未办理任何用地审批手续的情况下破坏耕地开采砂石、黄金,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接到群众举报后于当年6月份发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但是该违法行为始终没有得到有效制止。2017年元月,汉滨区人民检察院依职权受理案件后立即赶往现场调查,发现曾经的良田耕地,被非法开挖达3.822亩,形成大面积深坑积水,严重破坏了耕地种植条件,导致周边生态环境被破坏,村民饮用水井被污染,个别村民房屋地基沉陷、墙体开裂。汉滨人民检察院经检察长决定迅速公益诉讼立案,认为国土资源部门怠予履职导致耕地破坏状态持续存在,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最高人民检察院在部分地区开展公益诉讼试点工作的决定》,于2017330日对国土资源部门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书》督促其依法履职、消除土地资源破坏现状。国土资源部门高度重视,于2017411日对汪某作出行政处罚,限期恢复土地原貌,罚款30000元,并于428日对案件办理和履职情况向汉滨区检察院书面回复。为了确保违法行为真正得到纠正惩治,行政机关真正履职到位,汉滨区检察院坚持实地踏勘、回访检查,监督30000元罚款已经全部执收,涉案破坏耕地已经全部复垦,周边村民损失已经和解处理。

据悉,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检察院在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中,坚决做到精准监督、精细办案,对于所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书》不是 “文来文往”、 坐等回复,而是坚持对涉案行政处罚执行情况、生态资源破坏恢复情况、群众是否满意情况进行实地踏勘、回访检查,确保检察监督落地落实,取得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丁强 马艳平)编辑:董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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