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08-04 09:31:13 阅读量:
本网讯(通讯员:贾经字)今年以来,安康市旬阳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打造“生态检察”品牌,维护一江清水,服务旬阳“一强五好”陕西强县建设。
依法打击破坏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能,围绕富硒产业、山林经济、汉江水质保护、国土空间绿化、水资源管理等生态建设,坚决依法打击破坏环境、危害生态的各类刑事犯罪,不断加大对生态环境资源的司法保护。继续深入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对社会影响大、群众反映强烈的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的犯罪案件,及时介入侦查引导取证,依法快捕快诉,增强打击犯罪的震慑力。
依法查办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内的职务犯罪案件。严肃查处生态修复工程、环境评价、污染治理、水利建设、矿产资源开发、防灾减灾体系建设等环节的植物犯罪,突出查办环境行政审批、环保资金和项目分配、环保设备采购等环节职务犯罪,深入查办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资源和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犯罪案件,及时介入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严肃查办重大环境污染案件和责任事故背后的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犯罪。
依法加强对破坏生态环境资源案件的诉讼监督。加大对生态环境领域民事行政案件的监督力度,对近五年人民法院审理的生态领域案件进行全面评查,跟踪监督,督促行政机关正确履行职责,维护当事人环保权益,积极探索公益诉讼,加强环境公益调查保护工作,围绕水环境治理、农村环境污染整冶、垃圾处理场、污水处理厂等重点项目,开展环境公益调查工作,通过督促履行职责、督促起诉、支持起诉等方式,促进相关职能部门依法保护生态环境。编辑:董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