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阳县人民检察院纪检组切实发挥监督执纪“探头”作用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07-28 01:27:30 阅读量:

 今年以来,商洛市山阳县人民检察院纪检组不断完善权利运行制约监督机制,紧紧围绕工作重心、服务大局,切实发挥监督执纪的“探头”作用,推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

一是明确目标,夯实工作责任。年初,党组书记检察长、主管副检察长、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干警,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目标责任书》,夯实责任,由纪检组负责加强对执行干警的监督检查,并开列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清单,明确目标、细化责任,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是多措并举,加强教育宣传。及时传达学习中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和上级检察机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要求和部署,不断深化干警对从严治党、从严治检的认识。以“两准则、四条例”为重点,不断加强党纪法规教育,并开展学习讨论、知识测试等活动,强化学习效果。以典型案例通报、参观警示教育基地、观看警示教育片为抓手,不断加强警示教育,构筑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同时,在机关大院和楼道制作悬挂反腐倡廉宣传牌十余个,在西部法制传媒网、陕西检察网等媒体网站刊发党风廉政宣传信息十余条,营造了浓厚的宣传氛围。

三是突出重点,强化监督检查。以中央八项规定、市委十条意见、县委“六个从严”和《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禁令》为重点,扎实开展纪律作风督察检查,促进干警作风持续向好。紧盯“四风”问题不放松,加大对干警廉洁自律教育,以规范执法办案为抓手,深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力求从强化内部监管,规范执法办案行为,提高办案质量和水平,使专项整治工作抓出特色、抓出成效,切实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

四是抓早抓小,准确运用“四种形态”。对干警存在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约谈、提醒,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制度,对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车辆管理、任前考廉,关口前移,严防“节日病”反弹回潮,国家法定节假日签订《廉洁过节承诺书》,为干警打好防腐“预防针”,促进干警纪律作风持续好转。

纪检组通过坚持不懈地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该院检察干警队伍建设取得显著成效,自建院以来,未发生一起干警违法违纪事件,未收到举报干警违纪违法的信访信件,队伍建设始终保持清正、廉洁、高效、公正执法的良好氛围。

        (陕西省山阳县人民检察院  杨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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