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紫阳县检察院:三个“坚持”促控申工作良性发展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07-25 11:03:54 阅读量:

 “最近天气持续高温,你带着孩子一定要注意防暑,路上注意安全!”安康市紫阳县检察院大门口传来一声声关切的道别,这是该院控申部门的检察干警又接待了一起申请司法救助的当事人。当事人李某因案腿部致残,带着2岁的孩子到检察院申请司法救助。2017年以来,紫阳县检察院控告申诉部门以深入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改革、提高执法办案质量为抓手,按照上级院控告申诉检察工作要点,从三个“坚持”入手,促进控申工作良性发展。截止7月底共接待、处理各类来访108件次,办理自侦初核案件4件、受理民事检察监督案件2件、开展司法救助工作711人,清理积案11件。

一、坚持畅通案件受理入口,解决群众合理、合法诉求。

紫阳检察院控申科按照诉访分离原则,加大初访信访审查分流办理力度,对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及时受理、快速移送,严禁提高受理门槛、附加受理条件,对群众的法律咨询及时解释、答复,对于举报线索及时审查处理,防止案件积压。坚持检察长接待、阅批制度,健全与本院其他部门的内部协作机制,互通信息,有序引导,依法分流。

二、坚持把审查办案作为重中之重,加大办案力度。

今年以来,紫阳县检察院将信访工作依法纳入“法治轨道”,紧紧围绕涉法涉诉信访司法导入、瑕疵纠正、终结退出三个重要关口,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深度应用统一业务系统,严格规范办案程序。树立办案为控申工作主业的指导思想,切实增强责任心和使命感,理顺责任分工。擦亮眼睛,对群众提供的案件线索审慎选择,依法决定是否启动调查初核、是否启动受理民事监督、刑事立案监督等办案程序,努力把办案工作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三、坚持推进司法救助工作,加大对未成年人司法救助的力度。

司法救助是国家为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一项救济政策。今年以来,紫阳县检察院进一步规范司法救助程序、严格审查救助对象困难状况。增强救助的针对性、实效性,积极探索多元化救助,对存在特殊困难的救助申请人,主动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社会救助等工作,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关注未成年刑事案件被害人,关注其身心健康的成长,保障其教育权利的实现。今年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711人,发放救助款8万元,其中包括未成年刑事被害人67人,救助款项达6万元。(紫阳县检察院:阴文忠 袁丽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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