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石泉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07-20 10:22:07 阅读量:

 近日,安康市石泉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马某某涉嫌故意伤害一案,石泉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周孜平作为员额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

司法体制改革后,周孜平副检察长作为入额的院领导,带头承办具体案件,从阅卷、提审、出庭支持公诉等环节全程参与案件办理。

在庭审中,周孜平副检察长根据犯罪事实和量刑情节向法庭出示了证据,在法庭辩论阶段就被告人的量刑情节,受害人是否存在过错等问题发表了公诉意见。该案经公开审理、合议庭评议后当庭宣判,认定被告人马某某犯故意伤害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

随着司法改革的推进,院领导深入办案一线,率先垂范,带头办理刑事案件,充分发挥引领示范作用,落实了权责体系实现了办案常态化的要求,通过院领导办理“精品案”、出“示范庭”,有效保障了检察权公正高效行驶,不断提升检察机关的司法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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