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07-18 09:06:30 阅读量:
日前,安康市石泉县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不断完善接待制度、规范接待流程,提升服务意识,依法保障和维护律师执业权利,使案管办成为向律师提供服务和帮助的平台、律师与案件承办人之间联系的纽带,构建了良性互动的检察官和律师关系,树立检察机关良好的“窗口”形象。
强化接待管理,推进律师接待工作专职化。石泉检察院案管部门不断强化接待管理,确定专人负责律师接待。做好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法律援助公函的查验,并通过统一业务系统进行受理登记,通过接待窗口进行案件查询,通过互联网办理律师预约并及时制作《案件信息公开查询回执》告知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址、登录账号及密码;统一接收律师递交的材料、安排阅卷、协助律师复印、拍照卷宗材料,提供一站式全程高效服务。为方便律师和案件当事人,案管办及时告知本院对外联系电话、对外网址、微博等信息;实行法律援助律师免费复印材料、迅速安排预约绿色通道。
加强管理机制建设,推进律师接待流程规范化。根据《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规则》及《检察机关执法办案基本规范》,该院结合工作实际规范各项工作制度,细化律师接待流程。在律师接待工作中始终坚持“及时、便捷、高效”的原则,即接到律师预约电话后由专人及时登记信息、及时查询案件办理情况,及时回复律师,不拖延、不耽搁、不误事。对需要复印的案卷材料,立即复印。强化律师阅卷保密义务,明确告知律师阅卷时不得涂改、毁损、调换、删除、剪辑、私自复制卷宗、视听资料;应保守在阅卷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等,以防他人利用案件材料信息进行不法活动,既保障了律师诉讼权利,又维护了相关人员的合法权益。
强化信息公开工作,推进律师接待公开化。该院开通了检察门户网站和两微一端,在门户网上链接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址,公开案件管理办公室对外联系电话,并通过电话通知、口头提示、短信邮件等形式告知每名律师,方便其查阅案件流程信息。通过确定专人负责及时受理、答复、安排律师网上预约阅卷、会见申请。不断加大案件信息查询、法律文书公开、重要案件信息发布,辩护与代理预约的工作力度,始终坚持“全面、及时、规范”的公开原则。通过组织召开全院业务科室检务公开信息大会,督促承办人规范填录案卡,保证查询案件信息的准确性。
加强文明礼仪建设,推进律师接待服务人性化。该院案管人员不断转变观念,增强服务意识,根据“理性、平和、文明”的执法要求,自觉遵守司法礼仪,文明规范、热情周到接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创新服务模式,主动实行电话预约、网上预约机制。遇到辩护人及诉讼代理人对复印机操作不熟练的情况,主动帮忙复印;对有打印要求的,及时提供打印服务,并在当天不间断完成,不分上下班时间为其服务。案件当事人及其近亲属提供证明也可通过接待窗口查询案件信息,如果提出法律咨询,则依照刑事、民事诉讼实体和程序法规定耐心地做好解释,积极提供法律宣传、帮助。
该院案管办将服务律师工作作为规范司法的窗口部门来对待,始终坚持微笑、热情、周到服务,努力营造文明规范、周到细致的接待环境。极力克服事多人少、工作压力大的不利局面,通过进门时问一声好,接待时倒一杯茶,走时说一声再见,将人性化服务理念体现在每一个环节。(陕西省石泉县人民检察院:蒋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