旬阳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制度创新彰显人性化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07-14 18:02:47 阅读量:

 本网讯(旬阳检察院刘世文 鲁红波)旬阳县检察院在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工作中,完善制度建设,实施规范化管理, 人性化监督,积极营造和谐融洽的监管氛围,维护了监所秩序稳定,收到了良好效果。

完善防止和纠正超期羁押制度。通过认真分析研究各个环节产生超期羁押的根本原因,制定了《羁押期限届满提示制度》、《超期羁押投诉和纠正制度》,改变了以往等办案单位超期羁押后再发违法纠正通知书的被动局面,实施提前介入全过程跟踪监查的工作办法。坚持每周到各监号进行统计一次,把监号人犯情况登记到《监号人犯情况表》中,随时掌握案件在各个阶段的情况,发现即将到期的案件,提前3-5天通知办案单位,如遇有疑难问题马上进行协调解决,有效地防止了超期羁押现象。

建立《保障在押人员权益告知制度》。定期对在押人员进行法律、政策教育,使他们依法认罪并鼓励他们认清形势,戴罪立功。推行检务公开,宣传刑事执行检察部门职责以及新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有关内容,告知他们辩护、上诉、申诉、举报控告材料传递程序等相关制度和法律规定,使他们懂得和敢于拿起法律武器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实行《检察长入所接待制度》。在看守所专门设立了检察长接待室,检察长每月一次接待,主管检察长半月接待一次,入监、入所接待,面对面受理在押在教人员申诉控告、检举、解答法律咨询,与在押人员谈心,以加强法律监督,切实保障在押人员合法权益。 通过与在押人员谈话,一方面能够拉近与检察人员的距离,增进亲切感而后贴近感,创造人性化的条件。 为使在押人员充分了解这一举措,运用这一制度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派驻检察室制作了《检察长接待日指南》,这一制度实行以来,主管检察长、刑事执行检察部门负责人先后接待60多名被监管人员,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问题和咨询,并当场予以解答,对反映的问题给予适当处理,对检举揭发的问题,及时转送有关部门处理。 针对被监管人员在接待日中有些话想说又不敢说的情况,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向在押人员发放了问题征求函,了解是否有监管场所工作人员收受、索取财物、使用人犯管人犯等侵犯被监管人员合法权益的问题,共向被监管人员发放问题征求函120份,反馈回来的问题经梳理后,逐一进行了调查核实,一些实际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

实行约见检察官制度。为了充分发挥派驻检察官常年驻所的作用,便于被监管人员有事即可见到检察官,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在监管场所实行了在押人员约见检察官制度。被监管人员遇到困难、问题,可以随时与派驻检察官取得联系,由派驻检察官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联系相关部门人员会见,妥善处理和解决被监管人员反映的各种问题和困难。一年来,被监管人员在约见中提出的法律咨询80人次都得到了耐心解答,所反映的符合法律规定的一些具体问题全部得到了妥善办理。

操作选项

字体放大 字体缩小

宽屏阅读

打印文本

分享
分享微博 分享qq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