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07-11 15:25:04 阅读量:
本网讯(旬阳检察院刘世文 鲁红波)近年来,安康市旬阳县检察院驻县看守所检察室以强化刑法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为核心,以创建规范化检察室为抓手,积极探索工作新思路,在规范管理上做文章,在强化监督上抓突破,推动了监所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在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二级规范化检察室”的基础上,向更高的目标迈进。
该院在全面推进各项检察业务的同时,高度重视驻看守所检察工作,规范设置驻所检察室,不断加强驻所检察队伍建设、制度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开展驻所检察业务,加大工作力度,夯实工作措施,为确保看守所十年安全无事故,促进科学、文明、规范监管发挥了重要作用。旬阳县看守所被公安部评为全国二级看守所、三级拘留所,驻所检察室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二级规范化检察室。
院党组高度重视,成立了以检察长为组长、分管检察长为副组长,以监所检察科为主体,各内设机构协同配合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实行创建工作目标责任制,分解量化创建指标,纳入目标责任管理。检察长作为创建工作第一责任人,亲自安排部署,研究制定措施,带头抓好落实,分管检察长坚持每个月至少一次深入驻所检察室了解情况、查看资料、协调工作,形成了院领导亲自抓、监所部门具体抓、其它科室配合抓的工作格局,保证了创建工作有组织、有步骤的良好发展态势。
该院严格按照“全国二级规范化驻所检察室”的创建要求,继续加大投入,改善办公办案环境,标准化地更新了驻所检察室的门牌、规范化地设置了驻所办公室、系统化地配备了技术装备,驻所检察室办公和技术用房共计40平方米,添置摄像机、照相机等技术设备10多万元,应用了监所检察业务信息管理软件,实现了与看守所监控、信息双联网,动态监督,信息共享。调整年轻干警充实驻所检察一线工作,积极争取县委组织部解决干警职级待遇问题,为驻所检察室规范化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驻所检察人员坚持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全面开展检察业务,健全完善长效机制,大胆探索,积极创新,不断拓宽监督领域和途径,极大地提升了监所检察工作执法规范化水平。 驻所检察人员坚持每天深入被监管人劳动、学习、生活“三大现场”进行巡视检查,认真检察看守所收押、入所、出所、留所服刑和教育管理活动,及时发现违法情况,提出纠正意见。 对减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进行全程同步监督,对违法减、假、保问题,提出纠正意见率达100%。 对羁押期限进行重点检查,建立在押人员台帐,及时掌握在押人员各诉讼环节的羁押期限,严格执行羁押期限届满提示制度,健全纠防超期羁押长效机制,连续十年未出现超期羁押。 联合看守所、武警中队定期组织防暴狱、防脱逃等突发事件演练,明确监管民警和武警官兵岗位职责,敏锐反应,协同配合,及时处置,提高处置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确保监管场所连续十五年没有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在监舍和看守所接待室设置检察官信箱,认真办理被监管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控告、举报和申诉,做到件件有答复,事事有交待。加强与在押人员谈话,劝勉在押人员服法改造,改过自新,重新做人,鼓励在押人员检举揭发违法犯罪线索,确保刑事诉讼顺利进行。 坚持“日巡查,周检查、月大查、节假日联合查”,认真开展安全防范检查,协助看守所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利用电子监控设备,对在监管活动进行全天候的监控,迅速打击牢头狱霸,依法处理违反监规行为。 创新推出“一表两卡”保障在押人员权益制度,被上级检察院转发推广。向看守所在押人员发送《权利义务告知卡、羁押期限明细卡》和《征询监管活动意见表》,认真检查在押人员身体健康状况和戒具、禁闭等惩戒措施使用情况,定期检查伙食费、卫生费使用情况,及时纠正侵犯在押人员合法权益的问题,依法帮助在押人员追回被非法扣押的财物。 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的职务犯罪线索,及时发现,及时上报,依法初查,所办案件程序合法、案件材料齐全,法律文书规范。 建立和落实检察室岗位责任制和监所检察业务工作管理制度,建立与看守所、武警中队的工作联系制度,认真落实检务公开制度,促进安全、文明、科学、规范监管。 建立健全各类工作台帐,从《安全检察记录》、《检察长检查工作记录》、《检察官接待活动记录》、《同在押人员跟踪谈话记录》到看守所检察“一志一帐六表”,所有信息全部录入计算机,建立健全电子信息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