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石泉检察院:检察“大数据”模式促进案件管理规范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07-10 08:50:18 阅读量:

检察业务运用大数据思维模式,为规范司法行为、提高司法效率、打造新常态下的检察信息化建设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日前,安康市石泉县人民检察院更新工作方法,运用大数据模式,科学规范案件管理,为执法办案提供有力保障。

 第一,全面、全程、全覆盖跟进案件情况,为案件程序规范保驾护航。依托统一业务软件系统,从案件受理到结案归档,案管办依次跟进每个办案节点,同时利用统一业务软件流程监控功能全面掌握案件办理时限,做好案件超期预警提示,确保办案规范。依托案件管理统计系统跟进案卡填录信息,确保案件信息正确完整,保障案件质量。
   
第二,高效、准确、科学管理案件信息,以公开倒逼司法规范。案管办在统一业务软件“网上模式”之下,额外“网下”备份案件信息,通过制作Excel电子表格建立案件信息库,实现网上、网下“一站式”管理,准确记录案件每个程序变化时间点,将已办结的判决案件及时归档,利用Excel表格自动计算判决生效时间,准确提醒业务部门将应当公开的生效案件及时公开,案管办将起诉书发布于案件信息公开网。同时,利用网下案件信息库准确、快速查询案件基本信息,防止因网络维护统一业务软件暂停运行而无法查询案件信息的情况出现,便利了来访人员询问,提高窗口接待质量。
    
第三,优质、快捷、规范完成辅助工作,助推司法行为规范。石泉检察院在电子卷宗系统上线后,每一受理案件均按要求于当日经扫描后电子信息化保存,并上传于统一业务软件中,同时将纸质卷宗移送业务部门,方便业务人员选择更优办案方式。如遇特殊情况当日不能完成电子卷宗制作的,移送不超过次日,确保业务部门审查起诉时间充足,便捷案件办理。对有涉案财物的案件,在移送起诉时由专门人员在统一业务软件上做统一出库处理,确保财物移送程序与实体同步,真正实现物随案走。

 大数据思维模式的运用,实现各业务科室共享院内数据,强化了部门沟通,为管理案件走出一条更快更准确更便捷的路子。陕西省石泉县人民检察院蒋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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