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07-07 09:03:42 阅读量:
陕西省商洛市山阳县人民检察院在开展党建活动中,着力推行党组议事日、支部活动日、党员奉献日“三个工作日”制度,不断推进党建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
一、制定实施方案,明确任务要求。结合我院党建工作实际,制定出台了《山阳县人民检察院党总支关于规范落实基层组织建设“三个工作日”制度实施办法》。建立党组议事日制度,按照党组会议安排,党组每月至少利用1天时间,专题研究党建工作,听取班子成员关于党建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并安排部署次月党建工作主要任务,研究解决有关党建问题。建立支部活动日制度,党支部要围绕学习教育、议事议政、推进工作、组织生活和为民服务等具体任务,每月定期开展1次支部活动。建立党员奉献日制度,每名党员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送温暖、献爱心”、扶贫帮困、社区义工等活动。院党组和党总支分别制定了实施方案,明确了活动主题、具体内容、活动方式和具体包抓责任人,确保了活动规范有序开展。
二、丰富活动载体,激发工作活力。依托固定日活动,创新活动载体,丰富活动内容,强化党员干部的党性意识。每月开展的党建活动中,所有党员按照规定缴纳党费。坚持每季度开展一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促进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党的意识和党员意识。开展党员公开承诺评议活动,每名党员对自己全年工作、学习、为民办事及参加组织生活等事项进行公开承诺,年初逐条开列清单,并在全院予以公示,接受干警监督,年终民主评议考核评星。同时,积极开展各类主题活动,五一节前开展了趣味运动会,七一节前先后开展了书记讲党课、党员重温入党誓词、“庆七一·颂党恩”联欢晚会等活动,并对2个党支部、3名优秀党务工作者和5名优秀党员进行表彰,立标杆、树典型,不断凝聚干警干事创业的正能量。
三、强化督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建立大督查大督导的机制,由院党组牵头抓总,抽调专人成立督查组,采取定期督查和随机检查等方式,严格进行督察,形成了由上而下、层层加压、真督实导的有效机制。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做到有责必问、有错必究,促使党建工作由“软任务”变成“硬约束”。将“三个工作日”制度作为常态化、制度化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主要内容,与党员干警个人目标责任制考核相挂钩,通过严格考核,倒逼责任落实,形成了大党建工作格局,促进了各项检察工作追赶超越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