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阎良区检察院:建筑垃圾围绕乡村检察建议督促履职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07-05 10:01:39 阅读量:

近期,西安市阎良区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发现,振兴街道办事处清河村义合组村道两侧建筑垃圾大量堆积,垃圾围绕村民居所,时间长久,振兴街办负责辖区内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因其未完全履行法定职责,导致辖区内乡村卫生环境遭受污染,居民生活受到影响。

 民行科干警接到群众举报后,第一时间进行实地调查,走访周边群众,掌握基本案情,并及时拍照固定证据。经过认真审查,承办人认为振兴街道办事处存在不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2017630日,我院依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最高人民检察院在部分地区开展公益诉讼试点工作的决定》和《人民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实施办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向振兴街办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积极制定措施,履行职责,维护辖区环境。(西安市阎良区人民检察院民行科:魏钊)

  编辑:董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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