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阎良区检察院发挥职能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07-03 09:59:38 阅读量:

627日,西安市阎良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任某、何某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件在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阎良区检察院联合区法院、区食药监局组织了公开观摩庭,阎良区部分餐饮企业管理人员及从业者30余人参加旁听。

本案中被告人任某、陈某系阎良区某火锅店老板及厨师,为给火锅提香吸引更多食客,谋取更多经营利润,自20164月份开始,二人先后三次在炒制火锅底料中添加罂粟壳粉末,之后将该成品火锅底料制成黄辣丁火锅长期在店内供消费者食用。

庭审中,公诉人告诫旁听人员,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近年来我国发生了多起食品安全案件,部分生产经营者在经济利益驱动下,违反法律及正常的市场秩序,置消费者的生命健康于不顾,严重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最终难逃法律惩罚。旁听人员一定要牢固树立食品安全意识,杜绝在食品中、餐桌上添加国家法律明令禁止的物质,维护好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法庭当庭判处任某有期徒刑九个月、何某有期徒刑六个月。

近年来,阎良区检察院依法开展严厉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首先积极与食药监局、质检、工商等行政执法部门配合,搭建信息共享平台,形成长效案件移送工作机制;其次为延伸惩治效果,选取典型案例,制作法治宣传手册,深入社区、街区、乡镇,走进餐馆饭店,开展预防教育及法律宣传等活动,提升餐饮从业者的法律意识,增强了他们的社会责任感;最后积极联合区法院组织公开观摩庭,提高案件办理效果。阎良区检察院通过一系列举措,积极发挥职能,为全区营造了良好的食品安全环境,保障了群众的餐桌安全。(阎良区人民检察院:王春丽 丁立磊)

 

  编辑:董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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