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县一交通事故案家属无理取闹违法必将严惩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06-26 16:15:26 阅读量:

 20175231820分,陕西省洋县交警大队院内警笛响起,交通事故违法嫌疑人左某、家属吕某某被洋州派出所民警强行带入警车,依法强行带离现场,来交警大队办事的围观群众均拍手称快。至此,一起扰乱机关单位正常办公秩序长达四个小时的违法行为被有效遏制。

20175191330分左右,左某驾驶电动车与闫某驾驶的小汽车在108国道洋县马畅镇路口以西路段发生交通事故,致左某受轻伤,两车受损。事故发生后,闫某拨打报警电话,洋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民警接警后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勘查,依法受理该起案件并进入事故调查程序。

由于事发后闫某一直未向左某支付医疗费用,事故处理中队民警多次做工作协调,但双方就此问题产生了矛盾,左某及其家属认为交警没有帮其要来医疗费,属处置不公。201752314时许,左某及其儿子吕某、女儿吕某某、前女婿一行四人前来洋县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办公室,吕某某一进办公室便对处理该起事故的民警破口大骂,言语极其污秽,吕某某并指使其母亲左某倒地抱住办案人员的腿,期间吕某某一直在办公室内对办案人员进行言语侮辱、人身攻击,吕某某企图用言语挑衅办案人员,激化矛盾,办案民警忍气吞声长达两个多小时。左某等人的行为致使多名前来办事的群众无法正常办理业务,引起了多名群众的围观,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事件发生后,洋县交警大队向洋州派出所报警,派出所民警到达现场后对左某等人进行劝说,告知其应当以正确的方式表达诉求。左某等人非但不听,且违法行为愈演愈烈,吕某某对洋州派出所出警民警破口大骂,嚣张气焰甚盛。洋州派出所民警劝说无效,便口头传唤左某、吕某某到洋州派出所接受调查,但左某、吕某某拒不配合,于是洋州派出所民警遂强制传唤左某、吕某某到洋洲派出所接受调查。

经调查,左某、吕某某的违法行为已构成扰乱机关单位办公秩序治安案件,洋县公安局次日依法对左某、吕某某的违法行为分别裁决十日、十五日行政拘留。法律是约束行为的准绳,任何人都没有权利逾越,违反法律的行为终将受到严惩。(洋县交警大队:冯海丽)

编辑:董嫱

操作选项

字体放大 字体缩小

宽屏阅读

打印文本

分享
分享微博 分享qq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