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阳县检察院落实“三个工作日”制度 助推检察工作追赶超越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06-20 21:08:47 阅读量:

 2017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冲刺之年,也是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和“站在高处、走在前列”新要求的关键之年。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追赶超越”为工作中心,按照从严治党、思想建党、制度管党的要求,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狠抓干部作风建设,努力打造风清气正、公正廉洁的检察队伍,近期,商洛市山阳县人民检察院推行党组议事日、支部活动日和党员奉献日“三个工作日”制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检察队伍建设。

    一、党组议事日制度。按照要求,党委(党组)每月至少利用一天时间研究、督查党建工作,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具体任务:一是认真传达学习中、省、市、县关于基层组织建设的会议和文件精神;二是对党建工作进行调查研究,安排部署;听取各支部负责人抓党建工作情况的汇报;三是研究解决党建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四是开展理论研讨、经验交流、先进事迹报告、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脱贫攻坚等活动;五是采取随机抽查、定期检查等形式,对党建工作着进行督促、检查、考核、奖惩。

    二、支部活动日制度。要求党总支、各支部每月至少开展一次“支部活动日”活动。具体任务:一是加强学习教育,结合党员自身实际和形势发展需要,有针对性地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学方针政策、学理论知识以及形势任务教育、警示教育等;二是议政议事,围绕贯彻党委(党组)工作安排部署和决议指示,研究决定党支部落实措施,听取、讨论各支部工作报告,以及讨论决定其他重要事项;三是推进检察业务工作,立足检察实际解决工作推进中的突出问题和主要矛盾,研究讨论各支部党建及业务工作重要事项和具体措施,督促每名党员干警积极完成本应承担的任务;四是组织生活,立足于解决党员个人思想和工作、纪律作风上的突出问题,在全体党员干警中开展以谈心谈话、函询、交流思想、总结经验教训、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民主评议等为主要内容的组织生活会;五是立足本职,加强为民服务的思想意识。立足于强化党员宗旨意识和核心意识,组织党员干警开展认责承诺、亮牌示范、结对帮扶、志愿服务等主题实践活动。

三、党员奉献日制度。要求各党支部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党员奉献日”活动。具体任务:一是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活动,结合脱贫攻坚工作,组织党员干警深入村、组,为弱势群体排忧解难,走访入户慰问困难党员、困难家庭,帮扶贫困学生,关心鳏寡老人,开展捐款、捐物献爱心活动;二是开展便民利民服务活动,组织党员干警深入机关、社区、学校、企业、农村、家庭,开展廉政文化“六进”服务和法律知识等有关宣传、咨询活动,帮助群众解决日常生产生活中的具体困难和各种疑难问题;三是开展生态环境治理与保护活动,发动和组织干警深入街道、社区清理环境卫生,美化绿化生活环境,解决各交通要道环境脏乱差和卫生死角,为群众创造清洁、美好的生活环境;四是开展文明交通活动,组织党员干警参与文明交通指挥员志愿服务工作中,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五是开展岗位奉献活动,组织党员干警通过“设岗定责”、“党员先锋队”、“党员示范岗”等形式,集中完成急、难、险、重及各类攻坚攻关任务。

通过落实“三个工作日”制度,切实发挥了山阳检察职能作用,为服务“一带一路”建设和打赢脱贫攻坚战,全力推进各项检察工作追赶超越发展,为建设“三强两好”美丽幸福新山阳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陕西省山阳县人民检察院  杨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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