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06-12 16:01:50 阅读量:
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全面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推动党的建设和业务工作有机融合、相互促进,是新时期人民检察院为适应新形势、迎接新挑战而进行的重大战略部署,是推动全面依法治国和人民司法事业发展的伟大工程。检察机关紧跟时代步伐,注重把党建和检察业务工作紧密衔接,高度融合,通过创新党建工作载体,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笔者就如何处理检察业务与党建工作的关系,使二者相互融合,相互促进谈一点自己的认识。
一、消除认识误区,树立好抓机关党建工作的责任意识
对于业务部门来说,机关党建毕竟不是直接以经济、行政等业务工作为对象,其作用的发挥更多体现在通过抓好党员的思想、组织、作风、反腐倡廉和制度建设,促进部门各项具体业务工作的顺利完成,为中心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因此,在部分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中比较普遍地存在一些认识上的误区。笔者认为,要实现机关党建和业务工作的有机结合,首先需要消除认识上的“四个误区”,牢固树立“四种意识”。
一是消除认为“机关党员领导干部素质相对较高,机关党建工作抓与不抓无关紧要”的误区,深刻认识检察机关的职能、地位和作用,树立“机关党建工作必须‘走在前列’”的思想意识。
二是消除认为“机关党建工作任务较软、内容较虚、不直接从事经济工作和业务工作,没有多大干头,难有大的作为”的误区,深刻认识机关党建工作以服务大局、服务中心的重要作用,树立“围绕发展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的思想意识。
三是消除认为“机关党建工作就是组织一下学习、发展几个党员,工作简单、要求不高”的误区,深刻认识新形势、新任务对机关党建工作的新要求、新挑战,树立“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创新载体、创造性开展机关党建工作”的思想意识。
四是消除认为“机关党建工作做多了会越权越位、被人误解,干多干少一个样、工作少干甚至不干为妙”的误区,深刻认识机关党建工作的重要性和检察干警的重要职责,树立“理直气壮抓党建、尽职尽责搞业务”的思想意识。
二、注重职能定位,把握好党建与检察业务工作的关系
根据党章的规定,机关党组织的核心任务是服务中心、服务大局、建设队伍。推动党建工作与检察业务工作有机融合、相互促进,不断增强自身发展的动力与活力,是党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笔者认为,在处理党建和检察业务工作的关系上,关键是要摆正二者的位置、找准切入点,通过发挥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战斗堡垒作用,促进检察业务工作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同时也使党组织的地位和作用得到改善和提高,形成良性循环。
一是要摆正党建与检察业务工作的关系。党建工作和检察业务工作是相互依托、相互促进的关系,通过党建工作可以带动检察业务工作,促进检察业务工作更有效果;通过业务工作能使党建工作有所依托、落到实处。如果脱离了业务工作谈党建工作,就等于没看到本质;只谈业务工作而不抓党建工作,很可能就会迷失方向、失去自我;不结合业务工作抓党建工作,肯定是趋于形式、走过场,形同虚设;抓好党建工作,对检察业务工作开展是一种促进。因此,一方面应当明确机关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是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机关党建工作必须为党的中心工作和检察业务工作服务,如果离开了中心工作和检察业务工作,机关党建工作就会脱离实际,形成“两张皮”,就会失去针对性和目的性,就不会有生命力。另一方面,检察业务工作不可能孤立地进行,必须依靠检察机关党建工作的有力保证。通过党组织开展积极的思想政治工作,发挥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调动干警的主动性与积极性,协调理顺各方面关系,解决矛盾、克服困难,保证各科室、局业务工作的顺利完成。
二是要找准党建与业务工作的切入点。把党建工作的立足点放在服务业务工作上,根据业务工作的主体责任和目标任务,明确党建工作的内容;围绕业务工作,落实保障措施;把业务工作的难点,作为党建工作的重点。为此,机关党组织必须集中主要精力组织党员和干警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一是要协助主要领导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各级党委的指示、决策;二是要紧密结合业务工作实际和人员状况,了解和掌握思想动态,及时开展有针对性的思想政治工作;三是要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调动广大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创先争优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确保检察业务中心工作的顺利完成;四是要善于协调领导干部,强化“两手抓,两手硬”的合力,促进业务工作和党建工作一起布置,一起落实,一起督促,一起检查,一起总结,一起奖惩,共同提高,使党建工作在机关有阵地、有声音、有活力、有作用。
三是要把党建工作融入党员干部的灵魂深处。党建工作是干警补足精神上的“钙”,要以“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精神,教育广大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高度发扬不怕吃苦、不怕劳累的连续作战精神;敢于直面急难险重任务,招之能战,战之能胜;敢于把维护公民合法权益始终放在首位,无论是到一线执法,还是在后方值守保障,都要坚持以大局为重,无私奉献一切。
四是党组织要善于在业务工作展开的各阶段搭建载体提高检察队伍战斗力,推动党建工作顺利开展。坚持把党建工作作为推动检察机关各项业务工作的基础保障来抓,落实党建责任制,夯实活动阵地,服务大局。立足检察实际,创先争优提升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着力推进创先争优制度化、常态化和长效化,全面清理整合各项规章制度,建立规范化建设、绩效管理考核和工作业绩评价等一批夯实管用的制度,开展思想政治、勤于学习、团结协作、公正执法、开拓进取、爱岗敬业、遵章守纪、服务群众、弘扬正气、礼仪规范等评星评选活动,形成向先进向优秀检察官看齐的干事创业氛围,开展比大局意识,不让工作在我这里打折扣;比公正执法,不让执法公信力因我受贬损;比工作业绩,不让绩效管理在我这里受影响;比服务质量,不让来访群众在我这里受冷落;比廉洁自律,不让职业道德在我这里缺失的“五比五不让”活动,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和服务质量。通过开展党员示范岗、巾帼示范岗、工人先锋号、青年文明号“双岗双号”联创活动,开展党员干部“体验执法”、“体验普法”等系列活动,开展“双争双创”、“五亮五比五创”、“双联双促”等主题实践活动,激发党员在推动党建和检察业务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中建功立业,保证业务工作的顺利完成。
五是要切实加强执法作风建设,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改进工作执行力,推进工作责任落实。首先,规范检查工作礼仪。出台礼仪规范,明确检察人员执法、着装、接待、生活、网络等方面礼仪规范要求,制作干警岗位牌和监督岗,亮出身份和岗位职责。其次,强化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市委十条意见、县委“六个从严”和《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禁令》等党纪检纪,坚持道德底线,不越纪律红线,形成内外制约、标本兼治的廉政风险防控预警机制。再次,推行“阳光检务工程”。出台进一步加强与人大代表联系工作意见,依法办理、逐案反馈人大交办案件,自觉接受监督。最后,推进检察文化建设。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城市、文明单位,提炼出“明理修德、尚法敬业”的院训,组织书法、绘画、摄影、体育运动会、知识竞赛、征文比赛等活动,丰富干警精神业余文化生活,培养团队协作精神。
三、发挥引领作用,实现好党建工作和检察业务工作的融合
面对新的形势、新的任务和党员干部队伍新的变化,笔者认为,机关党建工作必须以着力提高执行力、创造力和凝聚力为重点,紧紧抓住建设“五型”党组织,引领“五型”机关建设来进行。
一是以创建“学习型党组织”引领“学习型机关”建设,着眼于提升检察干警的学习意识和业务能力,着力于打造政治坚定、思想清明、业务精湛的检察队伍。大力强化政治理论学习,采取专题培训辅导、观看视频、实践调研等有效形式,保证每月一次集中学习;大力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理论学习和中心组的示范带动作用,引导党员干部在实践中运用和检验所学知识,将学习成果转化为谋划工作的思路、促进工作的措施、领导工作的本领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大力加强干部教育培训,按照“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把组织调训与自主选学结合起来、脱产培训与个人自学结合起来、工作调研与实践锻炼结合起来,充分激发党员、干部参加培训的内生动力。
二是以创建“服务型党组织”引领“服务型机关”建设,着眼于提升检察干警的宗旨意识和服务能力,着力于打造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检察队伍。把围绕中心、服务发展作为机关党建工作的立足点和出发点,以群众满意度为工作标准,面向社会公开服务承诺,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 。
三是以创建“效能型党组织”引领“效能型机关”建设,着眼于提升检察干警的发展意识和执法能力,着力于打造进位争先、争创一流的检察队伍。强力推进治庸问责工作,通过治庸,推进检察工作创新;通过治懒,提高检察机关工作质量;通过治散,提高检察办事效率;通过治软,强化监督管理,为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和推进全县生态文明建设作出新的贡献;全面提升创先争优活动,认真抓好“喜迎十九大、争创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紧扣检察中心工作任务,激励党员立足本职争优秀、做表率,在服务区域跨越发展中建功立业;持续推进文明创建活动,扎实开展文明单位、人民满意机关、工作标兵等主题创建活动,把机关文明创建融入日常工作,形成整体合力,促使创建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
四是以创建“廉洁型党组织”引领“廉洁型机关”建设,着眼于提高检察干警的廉政意识和防控能力,着力于打造风清气正、纪律严明的检察队伍。坚持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大力推进普法宣传、廉政文化进机关建设活动;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和发腐败斗争责任明晰化,将党风廉政建设列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和每月主要工作安排,做到年初有计划,每月有安排,年中有检查,年底有考核;坚持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动态化,积极争创“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示范点,把风险隐患化解在初始阶段,确保检察机关依法行使法律监督职权。
五是以创建“创新型党组织”引领“创新型机关”建设,着眼于提升检察干警的竞争意识和创新能力,着力于打造勇于担当、敢为人先、锐意进取的检察队伍。
2017年是全面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也是深入推进司法改革的关键之年,检察机关应乘势而歌,蓄势而动,在十八大精神的鼓舞下,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落实五大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平安和谐山阳建设目标,实施“两大战略”、强化“三项举措”、打造“三项工程”的工作思路,多措并举,以更高的标准、更强的措施、更实的作风,主动适应新常态、展现新作为、实现新发展,确保全年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实现整体工作追赶超越发展,为建设“三强两好”美丽幸福新山阳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喜迎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陕西省山阳县人民检察院 杨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