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06-12 09:35:22 阅读量:
李某在陕西省宝鸡市眉县金渠镇范家寨村地藏王菩萨庙内住庙,但在住庙期间却不能遵守清规戒律,在庙内偷偷的种植罂粟(俗称大烟)且数量达到2885株。近日,李某因涉嫌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被眉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2015年5月,李某在金渠镇范家寨村地藏王菩萨庙内住庙期间,从岐山五丈原一摊贩手中购买了罂粟种子并种在庙内院子里,地藏王菩萨庙会会长杨某在庙内发现后,警告李某这东西是“大烟”,赶紧拔掉,遂李某将大部分罂粟铲除。但在2016年10月,李某又将未铲除的罂粟收获的种子种在了菩萨庙内大殿西侧和大门西侧,2017年5月7日,经群众举报后,眉县公安局将菩萨庙里的2885棵罂粟依法全部铲除。
李某私自种植罂粟的行为,构成了刑法上的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是指明知是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而非法种植且数量较大,或者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或者抗拒铲除的行为。该罪的起刑数量标准时种植罂粟五百株。(宝鸡眉县人民检察院 :赵敏卓)
编辑:董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