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06-07 15:55:36 阅读量:
近年来,亲职教育已经被社会所关注。研究表明,无论孩子是行为上还是心理上出问题,追根溯源都是原生家庭的问题,都与家长对孩子的正确关注度有密切的联系。西安市阎良区检察院未检办在案件的办理中高度重视亲职教育,在附条件不起诉案件中,加大亲职教育的力度,拓展亲职教育的方式,在考验期内与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家属签订了《亲职帮教协议》。
《亲职帮教协议》签订方是三方:帮教人(亲属)、被帮教人(未成年嫌疑人)及监督方(未检案件承办人),规定了帮教日期,即附条件不起诉案件的考验期。帮教协议中明确了三方的责任与义务:一是帮教人要密切关注被帮教人的思想、生活、工作情况,帮助被帮教人树立正确的价值观、金钱观、人生观,发现不良行为要及时告知监督人,发现违法行为要及时制止并报检察机关,每周与被帮教人深入谈话教育一次,每月与监督方就被帮教人的思想动态及工作情况相互沟通一次,并根据检察机关出具的《心理评估报告》,重视被帮教人的心理变化,及时向监督人汇报。二是被帮教人要认真遵守检察机关要求的考验期内的所有规定,与帮教人相互交流沟通,及时向帮教方汇报思想、工作情况,不进入禁止的特定场所,每月要给监督方上交思想工作汇报一份。三是监督方要每月约谈帮教人一次,及时掌握被帮教人的详细情况,与帮教人不定期联系,帮助帮教人学习掌握亲职教育方面的知识,同时监督帮教人与被帮教人不断交流,掌握被帮教人的真实想法,对其心理进行修复与矫正,为其顺利回归社会提供帮助。
截止目前,阎良检察院未检办共签订《亲职帮教协议》六份,与帮教人定期沟通16次,并形成笔录入卷,听取被帮扶人思想汇报16次,为帮教人提供亲职教育指导5次。一位帮教人在签订协议的过程中给检察官谈到:孩子出生后,一直忙于挣钱养家,把孩子交给爷爷奶奶看管,忽视了孩子的陪伴与教育,尤其是心理健康教育,通过每次与检察官的交流,慢慢意识到孩子的教育是父母必须亲自来的,不能因为嫌麻烦或者借口挣钱图省事,而教给别人来,也感谢检察官不厌其烦的的每次的讲解亲职知识,我会继续努力与孩子用正确的方式沟通,弥补以前教育的缺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