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06-05 11:32:58 阅读量:
米脂县人民检察院认真履行监督职责,近年来对各项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力度明显加大。
加强立案监督,修改后刑诉法实施以来,检察机关针对公安机关不应当立案而立案、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情形,监督撤案7件,监督立案8件。
加强对侦查活动的监督。对于侦查机关遗漏罪行、罪犯的,追加逮捕28人、追加起诉28人,目前法院已作出有罪判决16人。对侦查人员违法收集证据、侦查不规范等现象,提出书面纠正意见161件(次)。
加强审判监督。对刑事裁判显失公正的案件,提出抗诉4件,抗诉率为1%。对审判活动违法提出意见39件,已纠正38件。
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提出书面纠正意见5件次,已全部纠正。监督纠正社区矫正活动违法58人次。查办监管场所发生的职务犯罪案件1件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