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宁强县大安镇“十项制度”促稳定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05-31 09:48:38 阅读量:

 随着新一轮低保复审、精准扶贫数据清洗工作的开展和一大批农业产业、工程建设项目的积极推进,因利益冲突、群众诉求等方面引发的矛盾纠纷及信访时有发生。为确保十九大这一重大节点社会治安状况良好,保障各项事业健康发展及社会大局的和谐稳定,陕西省汉中市大安镇党委、政府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先后下发了《关于做好人民调解及规范化调委会建设的通知》、《关于加强矛盾纠纷调处和落实信访稳控责任的通知》、《关于实行“矛盾纠纷调处及信访维稳督办制度”的通知》等文件,建立了“十项维稳工作制度”,为全镇维稳工作的良好开展奠定了基础。

一、法规政策宣讲及风险评估制度。各村(居)、各部门在开展业务工作、中心工作、阶段性工作时,要做到事前法规政策宣讲到位、事中依法依规耐心解释到位、事后跟踪保障服务到位。在进行项目建设或重大活动前,要进行可行性研究和维稳风险评估,制定维稳控访工作预案,把预防工作做到前头,加强法规政策宣传,最大限度降低不稳定因素和上访的发生。

二、“半月排查制度”。各村(居)及相关部门要精心组织、扎实开展每半个月一次的矛盾纠纷及信访隐患排查、化解活动,驻村(居)干部和联系村(居)的办站所要加强对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指导,积极参与此项工作,确保将矛盾纠纷化解在一线、调处在萌芽状态。要统筹兼顾、及时介入、扎实做好对各类矛盾纠纷的调处化解及维稳控访工作。

三、“零报告制度”。各村居要继续实行矛盾纠纷调处及信访维稳工作逐月报告(即“零报告”)制度,每月25号向维稳办(司法所)报送“矛盾纠纷及信访隐患排查统计表”、未调处成功或有信访趋势的重大疑难矛盾要及时上报详情和村居调处稳控情况,以便于镇政府的情况掌握和加派力量调处。紧急、突发、重大事项要在第一时间报告联系村(居)的领导或镇政府党政办(值班室)。

四、逐层(级)调处制度。各村(居)、相关部门及镇村(居)干部都要按照“小事不出组、大事不出村(居)、重大事情不出镇”的工作要求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在矛盾纠纷发生后,村(居)民小组长、调解员、治安中心户长要立即介入调处;村(居)民小组长、调解员、治安中心户长调处有难度的,村(居)调委会、村(居)委会再与调处;村(居)在驻村干部参与下还调处不成的,联系村(居)的办站所负责人或相关业务部门要加强力量支持调处;联系村(居)的办站所或具体业务部门介入后仍然调处不成的,由联系村(居)或分管业务的领导牵头组织调处。

五、“以案定补”制度。镇维稳办(司法所)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培训和指导,制作规范的矛盾纠纷《调解协议书》《调处意见书》等文书格式印发到村(居)参照执行。各村(居)矛盾纠纷一经调结、立即制作和下发规范的结案文书、定期向司法所上报结案文书并建立调解台账。司法所按照《陕西省人民调解员管理服务办法》及我县相关规定办理“以案定补”事项,为调解员申领办案补助,充分调动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

六、首问负责制度。对于来镇政府及各工作部门办事或提出诉求的群众,是哪个干部最先遇见或接待来访来询的,即由该同志负责接待、解释或经办,同时向部门负责人做好汇报。来访群众的诉求不属于首接干部或本部门工作职能范畴的,由首接干部按照联系村(居)办站所负责和“业务对口”的原则,引导至相关办站所或具体业务承办部门交接,交接后相关办站所或具体业务承办部门再按“首问(首接)负责”的要求做好具体工作。

七、联席会议和联动制度。镇维稳办(司法所)要积极配合分管领导按月召开有法庭、派出所、交警中队、司法所、综治办和其它维稳控访联席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通报各自办案和维稳工作情况,研判全镇治安及维稳工作形势,梳理不稳定因素和重大疑难矛盾,研究制定重大疑难矛盾解决方案或工作思路,为相关部门和领导解决问题出谋划策。必要时要用“三方联动”、“五位一体”或“1+Ⅹ”等方式,多部门联动化解重大疑难矛盾。

八、责任清单制度。镇维稳办(司法所)结合全镇的维稳控访工作情况,在每月维稳控访联席会议的基础上认真研判,按月制定“领导、部门包案一览表”(即维稳任务清单),建立维稳任务(案件)台帐,随时掌握和督促“领导、部门包案一览表”所列调处稳控事务的落实。同时要积极为领导、部门化解矛盾或办案提出建议,必要时配合相关领导组织多部门联动,支持包案、分管领导或牵头部门对重大疑难矛盾的化解与稳控。

九、包案制度。村(居)调处无果、驻村(居)干部配合村(居)调处仍然不能消化的矛盾纠纷,由联系村(居)的办站所负责人、联系村(居)的领导牵头调处。结合“领导、部门包案一览表”明确的任务,实行重大矛盾纠纷及信访案件调处稳控由联系村(居)的办站所及联系村(居)的领导“包案”调处稳控的工作制度。

十、督查督办制度:为将办、站、所及联系村(居)的领导“包案”调处稳控制度落到实处,镇党委、政府下发了《关于实行“矛盾纠纷调处及信访维稳督办制度”的通知》,通过“矛盾纠纷调处及信访维稳督办制度”和“督办单”、以及镇纪委、镇督查室的督办问效,来督促和推动“包案”制度的落实。

“十项维稳工作制度”启动以来,全镇的矛盾纠纷化解及维稳控访工作得到明显推进,部分积案得到消化,信访总量、层次明显下降,在低保复审、精准扶贫数据清洗工作中,全镇没有出现大面积的矛盾高发和群体性事件,保持了辖区社会大局的和谐稳定。(通讯员:赵登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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