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人大会常委会决定:刘惠生为延安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05-26 16:50:44 阅读量:

延安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7年5月25日

[第10号]

2017年5月25日延安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定任命:

刘惠生为延安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特此公告

延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7年5月25日

延安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高志旺辞去延安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2017年5月25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延安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定:接受高志旺辞去延安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职务的请求。

延安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崔景文辞去延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2017年5月25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延安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定:接受崔景文辞去延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请求。

延安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刘惠生为延安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的决定

(2017年5月25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延安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定:刘惠生为延安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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