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05-24 15:54:17 阅读量:
近年来,榆林市米脂县人民检察院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总结经验,坚持在量刑建议的规范化、精细化,准确化上下功夫,通过不断完善和改进量刑建议,增强量刑的公开性,实现量刑公正,强化对诉讼活动监督,进一步延伸公诉职能,向法院提出的量刑建议采纳率达90%以上。
一、加强学习,总结经验,深入系统掌握量刑的原则、方法、步骤
“打铁还需自身硬”,为不断提高办案检察官的量刑建议能力和水平,米脂县人民检察院加强对最高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和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等量刑规范化文件的专题学习培训,同时配备《量刑规范化实务手册》、《量刑规范化案例指导》等相关丛书帮助准确理解和正确把握量刑的基本原则、方法,熟悉和掌握实施细则的具体规定,保证每一位办案检察官都能做到量刑情节计算方法“心中有数”。量刑既是一个方法问题,也是一个经验问题。米脂县人民检察院积极摸索,不断推进,认真总结以往量刑工作经验,查摆问题,及时将量刑建议工作细化和完善。邀请法官、律师等实务专家开展规范化量刑论坛,深入探讨和交流疑难、复杂案件的量刑方式,鼓励干警及时将办案实践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通过调研的形式予以总结,实现量刑建议理论性和实践性并重。
二、强化证据收集,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
建立侦查、审查、审判机关协调配合机制,积极引导、督促侦查机关重视量刑证据的收集和移送工作,全面规范收集与量刑有关的证据,既要注重收集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罪重的证据,也要注重收集证明犯罪嫌疑人无罪、罪轻的证据,既要注重收集法定量刑情节证据,也要注重收集酌定量刑情节证据。既注重收集与固定犯罪嫌疑人罪前事实、罪中事实和罪后事实与定罪量刑有关的共性的证据材料,又强调因案而异,因案制宜,如品格证据、社会调查结果及诉前帮教后未成年人的现实表现作为量刑建议的重要依据。充分认真听取诉讼各方意见,走访有关单位和基层组织了解犯罪嫌疑人的平时表现,全面掌握相关量刑要素。增强公诉活动亲历性,提高证据信息的可靠性、干净性和全面性。保证尽可能多的量刑信息能过通过量刑建议进入量刑程序,防止量刑证据在法庭突袭出现。综合收集到的各种量刑情节,切实落实好宽严相济政策,做到当宽则宽,该严则严。
三、完善量刑建议审查和审批机制。
在审查环节,要求承办人客观全面审查案件证据,既要注重审查定罪证据,也要注重审查量刑证据;既要注重审查从重处罚的量刑证据,也要注重审查从轻、减轻、免除处罚的量刑证据;既要注重审查体现被告人主观恶性及其行为社会危害性的证据,也要注重审查被害人在案件中作用和表现等体现被害人过错的证据。明确要求在制作审查报告时进行量刑分析,在对所有证据进行严格审查后,将不同证据列成清单,全面整体把握量刑证据体系,认真评估犯罪嫌疑人犯罪行为的危害后果和影响程度,衡量其在量刑中应占的比重,说明量刑建议理由。在提出量刑建议的同时,案件承办人应当列明相应的量刑事实、证据,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量刑情节、法律依据,充分阐述所提出的适用刑罚种类、幅度及执行方式等建议理由。
在审批环节,审查报告中的量刑建议均要经过层级审批,层层把关,各级领导均可发表意见和建议,疑难、复杂案件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决议,确保在法定量刑幅度内提出更为合理的量刑建议。
在庭审阶段,建立量刑建议释法说理机制,提出量刑建议时充分阐述提出的理由,使得合议庭更明晰地掌握案件量刑,提高量刑建议的采纳率。部分案件在庭审阶段关于影响量刑方面的证据会随着被告人和被害人态度和行为发生变化,此时公诉人则根据庭审的整体情况,在发表公诉意见的时候,一方面宣读量刑建议书的建议刑幅度,另一方面就出现新的量刑证据建议法庭予以考量,并说明变化后的量刑情节应在多大幅度内考量。对庭审中口头提出的量刑建议记入庭审笔录。庭后将当庭提出的量刑建议情况向原量刑建议的批准人汇报,说明变更理由。
目前,米脂县人民检察院已对十五类常见犯罪全部提出量刑建议,十五类常见犯罪之外的犯罪原则上也要求提出量刑建议。但对适用法律有分歧的案件、对事实与证据存有较大争议的案件、可能造成工作被动的案件,一般可以选择不提出量刑建议。
四、实行“附条件的动态量刑建议”,促进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为了更好地实现对法庭审判的动态监督,灵活创新,变革量刑建议内容,实行“附条件的动态量刑建议”。以庭审中是否认罪悔罪、是否达成刑事调解、和解、谅解、是否赔偿或退赃等为条件和基准,有针对地提出较重和较轻两种档次的量刑建议,以供法院选择。通过实行“附条件的动态量刑建议”,一方面可以让被告人能很直观地感受到认罪悔罪、赔偿、退赃等实际行动对刑期的影响,深深地触及其内心,有利于被告人认罪服刑、节约司法资源,修复社会关系。另一方面可以有效地提高量刑建议的准确性和采纳率。
五、统一认识,强化量刑监督,促进精准量刑
量刑建议准确恰当的适用,少不了法院的配合和支持。米脂县人民检察院通过召开联席会、座谈会等形式积极与法院进行充分的沟通、协调,统一思想认识,共同研讨量刑建议相关的法律和技术问题,加强对量刑建议制度的总结和完善,进一步加强了可操作性,提高量刑建议采纳率。
建立量刑建议与刑事抗诉相衔接工作机制,将量刑建议作为审查法院刑事判决是否准确的重要依据,对法院不采纳量刑建议的判决理由和依据进行审查,实行量刑建议法院采纳情况充分说明制度。在收到法院判决后,案件承办人应对判决中对量刑建议的采纳情况进行审查说明,将量刑建议与法院判决进行比对,分析量刑建议和法院判决的准确性,对两者之间的误差做出说明。该说明作为评估量刑建议正确率的依据,也作为启动量刑建议后续保障程序的依据。认为不采纳理由不成立、符合抗诉条件的,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及时进行抗诉,促进司法公正。如果检察机关认同法院的说理,量刑建议确实不应被采纳,可以知道量刑建议错误所在,有利于总结经验,提高量刑建议水平。
( 陕西省米脂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