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石泉检察院:强化“四个意识”确保看守所无安全事故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05-18 09:34:00 阅读量:

日前,安康市石泉县人民检察院在驻所检察工作中,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主题,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强化“四个意识”确保看守所安全无事故。

强化领导意识。坚持每年召开两次以上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监所检察工作,检察长每季度听取一次监所检察工作汇报,分管领导每月至少两次深入看守所现场指导工作,并帮助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和困难。

强化安全意识。坚持每月至少进行2次全面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对在押人员监室、劳改场所以及服刑人员使用的劳动工具、监管场所的警械具等开展专项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督促相关部门整改到位;每周不定期开展生活卫生检查,确保“三大场所”整洁、通风、保暖;密切关注在押人员的健康状况,对患急病的在押人员开通绿色医疗通道。

强化规范意识。不断完善诉讼期限监督告知制度和换押制度,探索建立“预警、告知、催办、纠正”的监督机制。驻所检察人员按照制定的《错案责任追究制度》有关规定,做到“勤查、勤问、勤追”,及时掌握每名在押人员的诉讼期限,做到底子清、情况明,全程掌握在押人员诉讼阶段动态,切实维护了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

强化人权意识。严格执行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对符合变更强制措施条件的,建议相关部门依法变更;深入推进检务公开工作,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视察监所检察工作,现场查看看守所的食堂、监室、会见室等场所,提高监所检察工作的透明度;推进在押人员约见驻所检察官制,对在押人员及其亲属的申诉做到件件有登记、件件有回复。

 

陕西省石泉县人民检察院 :蒋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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