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05-11 09:10:23 阅读量:
日前,在不断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的同时,安康市石泉县人民检察院有效加强案件监督管理工作,通过注重“三个结合”,切实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努力从源头上遏制问题的重复产生。
注重查办案件与完善制度相结合。该院对所查案件进行个案分析,实行“一案双报告”制度,对每个重要案件都要有调查报告和剖析报告,认真分析每起案件的成因、特点和根源,提出“一案一整改”或“一案多整改”的建议意见。对需要提交相关部门和单位研究实施的,提出较为系统的工作建议方案和提供领导决策的参考方案,协调好发挥查案治本功能的相关工作,做到各相关单位和职能部门既各负其责、又互相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使查案治本功能得到有效发挥。
注重查办案件与警示教育相结合。一些典型案件结案后,该院都在一定范围内通报,进行警示教育,运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同时针对案件中暴露出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深入剖析,举一反三,查找发案单位在体制、机制、制度和管理方面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提出源头治理的对策和建议,督促发案单位完善制度、堵塞漏洞,有效预防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
注重查办案件与监督制约相结合。该院在抓好个案教育预防的同时,特别重视从案情相似的多个案件中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从发生在相似业务部门的案件中寻找易发违法违纪问题的部位和环节,有针对性地进行专项治理,加强对多发、高发业务部门和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从中探索加强监督的途径和办法,使监督关口前移,监督重点突出,监督工作延伸,形成更有效的权力运行监督机制,并进行跟踪回访,对整改不到位的督促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