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用车辆被他人强行开走引发冲突 户县法院调解矛盾个个击破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05-10 16:05:39 阅读量:

 59上午,张某在户县法院办公楼前将他在户县某汽车租赁公司租用的一辆小轿车返还给租赁公司经理,双方握手言和,一起因轿车引发的乌龙事件就此落幕。

2017年元月,张某向上述汽车租赁公司租用了一辆家用轿车并签订租赁合同,约定租赁费及使用时间。轿车租赁期间,张某通知租赁公司,称车辆使用过程中被李某强行开走。租赁合同到期后,张某既不能归还车辆,也未续交延期租赁费。租赁公司讨要无果后一纸诉状将张某、李某诉至户县法院,请求判令二被告返还车辆、交纳延期租赁费。

户县法院受理此案后,在庭前调查中,张某一直未向法官透露李某强行将车辆开走的原因,李某亦不承认是他开走了车辆,只说可以配合找回。庭前调解失败后,为进一步查明案情,法官安排了开庭。

庭审中,张某、李某代理人及租赁公司代理人均情绪十分激动,为确保庭审秩序及当事人人身安全,法官安排6名法警维持秩序。在法官一轮轮抽丝剥茧式的询问下,李某的代理人终于说明了李某开走车辆的原因。张某的弟弟同李某有债权债务关系,李某多次向张某弟弟索款无果,才盯上张某正在使用的轿车,二人相谈不欢,李某遂开走了该车辆。

随着庭审的继续,该案存在的疑点慢慢水落石出。眼看庭审一步步还原案件的原本样貌,张某弟弟提出他愿意给付李某2万元欠款,让李某返还轿车。法官当庭对该案进行调解。

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由李某定期返还车辆,租赁公司撤回对李某的起诉并放弃要求张某交纳逾期租赁费的诉讼请求。针对李某同张某弟弟之间的债权债务纠纷,办案法官反复向李某阐明,他二人的纠纷可另案起诉。原本剑拔弩张的状态得到了妥善解决,张某顺利将轿车返还给租赁公司,各方和平解决矛盾,为本案划上圆满句号。  

撰稿:陕西省户县法院  彭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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