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被判交通肇事罪 看到妻子倒在血泊中 当庭痛哭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05-06 10:02:23 阅读量:

“审判长,请出示现场照片”,公诉人向审判长提出向被告人出示现场照片,法警将交通事故现场照片向慈某出示,看到妻子倒在血泊中,浑身是血,慈某抑制不住,当庭失声痛哭起来。

这是一起交通肇事案件的开庭现场。20156月,慈某驾驶仓栅式重型货车由辽宁去往成都,西汉高速途中,因车辆制动状况不良,在八亩隧道口处撞上护栏,再次撞到隧道口,坐在副驾驶位置的妻子刘某从窗口被甩出,当场死亡,慈某也身受重伤昏迷过去。此次交通事故中,慈某负全部责任。

自此,慈某失去了妻子,儿子失去了妈妈,泪水也换不回失去的亲人,一个家庭变得支离破碎。慈某涉嫌交通肇事犯罪被宁陕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宁陕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判处慈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宣告缓刑,缓刑考验期1年。

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犯交通肇事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检察官提醒,生命诚可贵,开车需谨慎,高速行驶的车辆容易发生事故且后果往往严重,司机朋友们上高速前注意检查车况,与前行车辆保持安全距离严格遵守交通标志标线,切勿疲劳驾驶和超速行驶,严格遵守交通运输管理法规

 

                                         宁陕县人民检察院 徐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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