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05-05 09:28:17 阅读量:
日前,安康市石泉县人民检察院从安全设施建设和制度建设入手,细化到人到案件,使安全责任贯穿到每一次任务,渗透到每个环节,落实到每个法警,确保办案安全。
接警时及时与自侦部门沟通协调,在全面了解自侦部门的用警需求后,迅速制定出警计划,指定好出警负责人,明确职责分工。出警法警及时了解案件有关情况,重点向办案人员了解涉案人员身体、情绪等方面的情况。在执行传唤、拘传涉案对象时,迅速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和风险评估,周密制定相应的对策措施。并针对服务保障任务的性质,会同承办人进行风险评估,做好服务保障的准备工作,使法警履职平台前移,变被动配合为主动保障。
针对个案的不同,法警针可能发生的安全隐患,认真进行风险评估,做好分析预判,制定详细的安全保障预案。同时设立“绿色保障通道”,与办案地附近的医院建立联系协作制度,确保医护人员24小时随叫随到,及时救护患病的犯罪嫌疑人。
与涉案对象正面接触后,承担执行任务的法警与案件承办人密切配合,重点防止涉案对象发生意外情况。严格按照看管规定,坚持“二看一”、“零距离”贴身看管原则和“谁看管谁负责”原则,建立法警与办案人员无缝衔接制度。
该院还建立机制,做好突发事件应对,及时了解重大敏感案件有关信息,搞好风险评估和分析预判,完善处置措施和应急预案,掌握处置突发事件主动权。建立健全警务值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反应迅速,加强司法警察处置突发事件预案演练,提高应对能力。
通过强化办案工作的规范化管理,接警始终做到案前部署、案中检查、案后总结,真正做到规范执法落实到每一环节、每一细节、每一办案节点。在实践操作中,该院制定用警派警流程图,制定办案工作规范和办案安全防范预案,定期总结、评估、反馈双方在办案安全防范环节中存在的不足,从机制上确保司法警察依法履行职责。
每个案件办结后,及时召开安全分析会总结经验,认真做好自查,对法警的履职情况进行讲评,总结办案中的特点与薄弱环节,以便在今后的履职过程中更加规范。该院纪检监察部门严格履行自侦案件安全防范监督职责,以“案前抽查、案中监督”等方式动态、全程监督,及时发现司法警察警务活动不规范情形以及保障自侦办案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并提出纠正意见,跟踪督促整改。(陕西省石泉县人民检察院 蒋林)编辑:董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