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一新郎结婚当天撞死二人 洞房进不成了先进班房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04-25 11:20:41 阅读量:

 结婚是人生大事,大家也都会精心挑选个良辰吉日,以图大吉大利可是再吉利的天时也弥补不了疏忽所造成的人祸

近日,西安市阎良区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李磊交通肇事罪案,并当庭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二年。

 

2016年12月某日,是李磊结婚大喜的日子,婚礼办得很是风光,招待完亲朋好友,待一切结束后,李磊坚持亲自驾车送自己的伴郎回家,以表达感激之情。李磊驾车行驶至阎良区某道路时,由于一天的忙碌比较疲惫,致其所驾驶车辆驶向对向车道,此时,适遇田华驾驶踏板电动车载乘其儿子在道路上行驶李磊驾驶车辆前部与田华驾驶的电动车相撞,致田华受伤,其儿子当场死亡。李磊停车后,立即报警,拨打120电话,后田华被送往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经交警大队认定,李磊承担该事故主要责任,田华承担次要责任。后在公安机关支持调解下,李磊赔偿受害人家属各项损失240000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磊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二人死亡,且负事故主要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被告人李磊发生交通事故后,积极抢救伤者,在现场等候公安机关处理,自愿认罪,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系自首,依法可以减轻处罚。被告人李磊积极赔偿被害人家属损失,得到被害人家属谅解,依法可以酌情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文中人名均系化名)。

西安市阎良区人民法院:王守珍    编辑:董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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