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04-24 19:07:04 阅读量:
为适应司法体制改革推行员额检察官办案责任制的要求,近日,汉中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处试运行员额检察官办案责任制。
饶猛副检察长在认真审查案卷
侦查监督处员额检察官按照分管检察长、检委会专职委员、处长、副处长、检察员的顺序,在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中进行自动轮案,由员额检察官承办案件,并对案件独立审查决定。目前侦查监督处员额检察官通过自动轮案办理案件五件。该处第一轮第一件审查逮捕案件由副检察长饶猛办理,饶猛副检察长认真审查了案卷、依法讯问了四名犯罪嫌疑人、听取了嫌疑人供述和辩解,并与该案的侦查人员就完善案件证据进行了座谈,规范地制作了审查逮捕意见书,最终对四名犯罪嫌疑人以涉嫌贪污罪决定逮捕。
询问
犯罪嫌疑人
与侦查人员进行座谈,完善案件证据
员额制改革,是司法责任制改革的重要基础,是按司法规律配置司法资源,实现检察官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重要保障。实行员额检察官办案责任制,院领导以承办人身份办案,并将办案情况纳入员额检察官业绩考评,实行“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有利于落实额检察官的办案主体责任,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更好地促进员额检察官依法办案、履职尽责。
案情讨论
制作审查逮捕意见书
来源
汉中市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