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04-14 18:08:15 阅读量:
自“严明纪律规矩,助推追赶超越”活动开展以来,洛川县检察院延伸学习方式,利用微信创建支部学习群,全面启用“微信党课”学习教育方式,为全院党员提供了良好的党建学习平台。微信群开通以来,有活动或通知及时在群里发布,所有党员在群里沟通、交流和学习,大家及时开展问题讨论、踊跃发言,成为了检察院“指尖上的党建”。
“微信党课”突破了时间地点的限制,解决了一线检察官经常外出办案不能及时参加学习的困难,将党的教育与网络媒体相结合,既增加学习的趣味性又丰富了学习方式,为支部学习提供了一个良好的互动平台。干警表示,将党课内容发到微信上,每天利用3至5分钟时间就能将党课知识学习完,还能随时复习之前学过的知识,太方便了!“微支部”实现了党员交流“零距离”,各项活动得到积极响应,支部的凝聚力得到了进一步提升。
洛川县检察院 赵玉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