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04-12 16:53:51 阅读量:
近日,为充分发挥在职党员在社区建设中的先锋模范作用,按照县委的安排部署,延川县检察院积极推动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要求党员干部主动认领工作任务,积极帮助群众解决各类需求。
据悉,在此次活动中,在职党员依据本人工作岗位、兴趣特长、服务意愿等情况,主动到社区认领一个志愿者服务岗位,并积极深入基层倾听群众意见,主动为社区发展出主意、想办法,帮助协调解决实际问题。党员进入社区后,将利用业余时间,根据实际需要,积极参与社区环境综合整治、小区治安联防、帮助困难家庭、政策法律咨询、职业技能培训及讲党课等活动。
(延川县人民检察院 杨洋)
编辑:董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