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02-13 21:44:48 阅读量:
为推进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切实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近日,铜川市印台区检察院民行部门组织干警学习最高检联合环境保护部、公安部出台的《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下称《办法》)。
通过学习干警们认识到,要准确把握好、利用好《办法》规定的“环保部门、公安机关和检察院应当加强协作,统一法律适用,不断完善线索通报、案件移送、资源共享和信息发布等工作机制”,加强与公安和本院自侦部门、刑事部门的联系,及时沟通信息。对于涉及破坏环境资源案件线索的,民行部门将全程关注,跟踪监督,适时介入,可能属于公益诉讼案件范围的案件线索,民行部门要及时立案,依法查处,切实加强对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保护。(陕西省铜川市印台区检察院 张领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