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米脂检察院侦监科开展刑事拘留适用情况专项检查活动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01-11 21:06:00 阅读量:

 

为进一步提升侦查案件质量,加大侦查监督力度,米脂检察院侦查监督科利用一个月的时间在本辖区公安机关各股所队内开展刑事拘留适用情况专项检查活动,检查内容主要包括:20161月以来刑事拘留措施的适用情况,特别是要对刑拘期限延长至30日的案件、刑拘未报捕的案件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本次检查通过巡查走访,查阅各股所队办理案件基础台账、今年内所有刑事、治安处罚案卷和接警记录等,每次检查结束后及时召开检查结果反馈会,将该派出所案件存在的问题进行详细反馈,并归纳整理,以便来年进行对照检查。

通过检查,发现有同一询(讯)问人同一时间询(讯)问不同人员、询(讯)问笔录制作不规范、同一询(讯)问笔录出现嫌疑人名字错误,可以证明嫌疑人并未核对笔录等情况,还有伤害类案件中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后没有对被害人进行伤情鉴定、毒品类案件,没有对吸毒人员延伸的贩毒、容留他人吸毒等刑事案件进行深入追踪调查等等。

针对上述问题,院侦监科决定加大监督力度。一是建立刑事案件信息通报机制,实现信息共享。基层派出所定期将受、立、破、结的刑事案件、治安案件、行政处罚案件报备本院侦查监督部门,侦查监督部门对侦查活动实行同步监督。同时选派业务能力较强的干警作为联络员,分区负责与各派出所的联络工作,适时向各派出所反馈刑事执法监督情况,对办案中遇到的程序问题、证据问题、定性问题进行经常性的探讨。二是与监所部门进行信息共享,随时掌握本辖区内刑事拘留的执行情况,提前了解侦查机关适用刑事拘留措施的信息,及早发现违法的刑事拘留行为,弥补检察机关对刑事拘留的监督局限在事后的不足,另一方面,可以掌握到侦查机关刑拘未报捕的嫌疑人信息,对违法撤案进行动态监督。

   此次检查,不仅是检察机关依法对侦查活动开展的监督,也有利于公安机关进一步规范适用相关强制措施,提高办案质量,取得了双赢的效果。

       文:姜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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