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省政法网 时间:2014-10-27 10:27:41 阅读量:
近日,沙坡检察院就西安地区各监管场所生产操作中使用化学制剂所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发出检察建议书。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在押服刑人员除了生活和学习,还有一定数量的生产改造任务。前几年,西安地区五个监狱虽然实现了监企分开,但是各个企业一般没有独立法人,由数十个生产工场组成,主力企业员工为所在分监区的服刑人员,生产从事的包括包装、装订、组件、被服等简单劳务输出性工种,大多技术含量低、成本少、利润薄。近年来,一些监狱逐步引进了电子类产品的组装项目。
在日常执法监督中,沙坡检察院派驻检察干警发现,电子类产品组装项目在生产操作中存在使用化学制剂问题,存在着一定的安全隐患。为了维护服刑人员的健康权益,加强对化学试剂的管制,遂发出检察建议书,一是要求监管单位制定规范的操作规程,由专人负责管理,杜绝使用过程中失误或不当引发的生产事故;二是建议监狱在有条件的情况下,积极寻找新的安全生产项目,逐步限制或撤销电子类产品组装项目,最大限度的保护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
被监管单位接到检察建议后,积极进行了整改,有的购置了消毒设施,有的为服刑人员采取了防范措施等。由于措施得力,监管严格,管理得当,西安地区各监狱至今没有发生因制剂泄漏或污染引发的安全监管事故。(通讯员 杜耀春 张乃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