碑林:推行公诉引导侦查 确保刑事案件质量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4-10-17 18:15:36 阅读量:

 

为适应庭审方式的改革,提高诉讼效率,保障侦查机关的侦查质量。2014年10月15日,西安市碑林区检察院会同西安市公安局碑林分局共同签署了《检察机关公诉部门引导刑事案件侦查联动协议》,确立“公诉引导侦查”制度。
“公诉引导侦查”机制是检察机关近年来开展机制创新,推进公诉改革的一项重要措施。所谓“公诉引导侦查”,是指在现行法律框架内,检察机关公诉部门,为提高刑事案件的质量与效率,通过采取一系列的措施,对刑事案件证据的收集、提取、固定及侦查机关侦查的方向,提出指导性的意见和建议的一种工作机制。推行“公诉引导侦查”机制,强化“公诉引导侦查”,可以引导侦查人员改变“重实体轻程序”的执法理念,引导侦查机关进一步明确证据收集方向,收集法庭审判所需证据,特别是减少因时过境迁造成重要证据难以弥补或者灭失的情况,确保案件高质量地完成和诉讼高效率地进行。
此次会签的《联动协议》,是碑林区检察院推行“公诉引导侦查”机制的初步实践。下一步,碑林区检察院计划通过定期在侦查机关开展业务培训,制定常见案件的《公诉证据参考标准和侦查备忘录》、定期汇编《公诉引导侦查最新动态和典型案例》等一系列措施继续推行“公诉引导侦查”机制。
 
(碑林区人民检察院公诉科 刘晓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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