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泉检察院:建立机制增强职务犯罪预防实效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4-10-09 19:0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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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以来,为增强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的工作合力,陕西省石泉县人民检察院建立了三项工作机制,取得良好成效。
据悉,该院建立了预防部门提前介入侦查机制,提升预防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为更好地提高个案预防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充分发挥个案预防的效能,变个案预防为系统预防、行业预防,该院建立并实行了预防部门提前介入侦查制度。这项制度要求,对重大典型职务犯罪案件,该院预防部门在侦查部门立案后即提前介入侦查,实现预防工作前置。预防人员提前介入的,应当严格立项审批,明确主办责任,严明工作纪律。预防部门提前介入后,了解案情,搜集预防资料,注重发掘犯罪嫌疑人的犯罪原因、制度漏洞,开展预防工作,同时要帮助侦查部门寻找新证据、线新索,实现以防助打的目的。
同时,该院建立信息库和工作通报机制,进一步提升侦查预防工作合力。该院侦查、预防等业务部门共同建立预防职务犯罪信息库,分析研究职务犯罪的发案特点和发展趋势,为办案和预防工作健康发展提供指引。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一个时期查办的有关案件情况及特点、重大典型案件分析和建议。侦监公诉部门对重大案件的开庭审判活动及时通知预防部门,预防部门适时组织旁听,搜集预防信息资料。要求预防部门加强对职务犯罪规律性问题,特别是职务犯罪多发、易发的环节、部位的分析研究,及时向办案部门通报,为办案工作提供参考,进一步提升侦查预防工作合力。
此外,建立“一岗双责”机制,落实惩防并举的工作理念。“一岗双责”机制要求该院侦查和预防部门同时肩负起打击犯罪和预防犯罪的双重职责。对查办的重大典型职务犯罪案件,侦查、预防部门共同开展案件剖析,深入分析职务犯罪案件的特点、原因和危害,研究提出预防对策和治理建议。该院还要求,重大预防活动共同组织,侦查和预防部门在开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以及在有关行业、系统开展专项预防调查、法制宣传和警示教育等活动中,应当密切配合,相互支持,保证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重大活动顺利开展。
作者:陕西省石泉县人民检察院 蒋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