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泉检察院:释法说理三步走化解信访矛盾纠纷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4-08-18 15:1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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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陕西省石泉县人民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在化解信访矛盾时紧扣释法说理这一牛鼻子,从事前、事中、事后三个角度入手,有效化解涉检疑难信访矛盾纠纷,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
首先,在事前向案前延伸,确保防患未然。该院结合办案,研究、分析、弄清隐藏在案件之外的种种问题,精选出“释法说理”预防对策。对存在较大信访风险的案件和一些可能引发集体访、越级上访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不就案办案,将释法说理时间提前,赶在上访人上访之前,开展上门释法,迎进说理,消除群众疑惑,把不稳定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
其次,在事中向重点难点延伸,确保释疑明惑。把检察机关作出决定的、可能引发信访问题的不受理、不立案、不批捕、不起诉、不抗诉等案件,当作防范涉检信访的重点难点,及时开展释法说理,把问题说明白、把道理讲清讲透彻。同时,通过对涉检信访案件的分析,总结归纳出一个时期此类案件的特点、表现形式、原因,并对组织排查出的信访隐患和不稳定因素,及时采取下访、巡访、约访等“释法说理”形式,消除群众法律疑惑,防止涉检信访发生。
最后,在事后向案后延伸,确保案结事了。坚持将“释法说理”向案后延伸,变刚性执法为柔性执法,力争实现办案工作由“案结了事”向“案结事了”的根本性转变,从而最大程度地增加社会和谐因素,减少社会矛盾与风险。尤其是在处理“上访老户”信访案件时,要做到结案后以“跟踪回访”的方式开展“释法说理”,及时消除上访人的“再上访”念头,真正实现息诉罢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