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黄工程造福为民 私呑款项法理难容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4-06-17 17:28:28 阅读量:

         今年3月份,陕西省延川县人民检察院受理了延川镇曹家园则村群众举报材料称,该村村委会主任刘某甲等人在延安市黄河引水工程建设管理处延川项目部在该村征地及征地补偿中存在经济问题,请求检察机关查处。该院控申民行科受理后及时审查分流,经检察长批示由反贪局展开初查,在查处刘某甲涉嫌贪污的同时,挖出延安市黄河引水工程建设管理处延川项目部征地协调负责人陈某某、被征地所有人刘某乙,三人共同弄虚作假,内外勾结,采取虚增征地面积的手段,套取国家征地补偿款近30万元,该院对陈某某、刘某甲、刘某乙以涉嫌贪污犯罪立案侦查,现已侦查终结,并移送审查起诉。目前此案正在审查之中。

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国家的法律是公正的。事实就是事实,证据就在面前,劝君切莫伸手,伸手必定被捉。朗朗乾坤,法不容情,等待三嫌疑人的必将是法律的惩处。
 
操作选项

字体放大 字体缩小

宽屏阅读

打印文本

分享
分享微博 分享qq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