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05-16 12:04:34 阅读量:
为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不断加强异地法院司法互助合作,近日,西安市阎良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育龙利用外出办案、考察学习之机,与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何震共同签署了《西安市阎良区人民法院、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法院司法互助协议》。
协议签订后,两家法院将通过开展手续简便、内容广泛、渠道畅通、务实高效的合作,完善跨省执行案件联动机制的协调配合,逐步实现两地法院办案的“同城效应”。该协议约定,双方在执行案件办理过程中,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财产所在地在双方辖区的, 可以将文书送达、调查、查询、查封、扣押、冻结、解封、扣划、拍卖等事项委托对方法院实施。
今后,两家法院还将成立沟通协作领导小组,负责协作内容推进落实,双方分别指定一名联络员,就委托事项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进行联络与磋商。该协议的签署,从制度层面开启了两家法院执行业务交流互助的大门,将有助于打破司法跨省工作的难题,提高异地执行效率,有效缓解“执行难”。编辑:董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