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县人民法院白晓军同志当选宝鸡市第七届劳动模范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04-29 00:13:40 阅读量:

 426日上午,宝鸡市委、市政府劳动模范命名大会在市工人文化宫隆重举行,凤县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局副局长、诉讼服务中心主任,凤县矛盾纠纷化解中心负责人白晓军同志被授予宝鸡市劳动模范荣誉称号。这是我院历史上首次获此殊荣,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对我院打造三能型高素质干部队伍和大力开展司法为民创建人民满意政法单位工作的肯定和认可。

荣誉的背后是付出的艰辛。作为我院优秀劳动者典型代表,白晓军同志始终牢记责任在心,服务在行,用公正、坚守、创新践行着自己的法治信仰,用责任、担当、奉献兑现着自己的公仆承诺,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作出了突出贡献。凭借着不畏难的工作热忱和认真细致的工作态度,白晓军同志从法律的门外汉迅速成长为办案业务骨干,从一名普通的书记员一步步走上法院中层领导岗位,工龄25年,在镇村一线工作16年,用公正、坚守诠释了一名法官的执着追求。2014年调入立案庭后,他常年大厅接访群众,为数千人免费提供法律咨询,年受理群众各类诉求600余件,用耐心理解为群众开启了认识法院工作的窗。环境在变,职位在变,但他作为一名好法官的信念没变。2015年,凤县高起点发力,依托我院诉讼服务中心率先在全市开展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试点工作,他主动担当,大胆创新,起草相关制度20余项,为凤县“236”矛盾纠纷多元机制的形成和运行奠定了扎实基础。两年来,他任劳任怨,躬下身子,运用“236”机制牵头化解突发性事件、集体访及复杂疑难信访案500余起,将大量纠纷化解在诉前,实现了为群众解困,为基层解难,为党委分忧、为诉讼分流的目的,初步形成了依法理性维权的良好社会氛围,有力的维护了县域和谐稳定。

面对自己当选市劳模,白晓军同志如是说一件件纠纷看似小事,但对群众来说事比天大,将心比心,如果这些事落在自己身上,自己也闹心,作为法官就要善于运用法律和智慧,用真心在每起案件中播撒下法治文明的种子,给老百姓一个公道,给社会一份安宁,用公正与尊重守护好社会的良心。

一个先进,一种精神,一面旗帜。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深入开展司法为民活动的征程中,我们要大力弘扬先进模范精神,对标先进看齐,学习他们一心为民,心系群众的公仆情怀,学习他们恪尽职守,迎难而上的担当精神,学习他们坚定信念,追求公正和谐的人文情操,以先进模范精神为指引,进一步坚定信仰,捧出智慧,献出力量,共同谱写法治文明新篇章。

 

 陕西凤县人民法院  侯梅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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