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县法院张云:不忘初心 砥砺前行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04-18 09:00:50 阅读量:

 西安户县法院秦渡法庭   张云

紧张忙碌的一天结束了,同事们拖着疲惫的身体下班回家,我一人在法庭值班,没有当事人争吵的声音,法庭顿时安静了下来。我完成一份判决书后走出办公室,感受这习习春风,也看到刚抽枝的绿芽被雨水冲洗的一尘不染,柳叶伴随着丁香花的香味,在微风中轻轻摇曳,鸟儿在枝头嬉戏,清脆婉转的啼鸣卸去了我一身的疲惫。闭上眼睛享受着这难得的平静,呼吸着雨后的新鲜空气,思绪也飞回到了2015年办理的一个案件。

那天,我刚进办公室,同事们就半开玩笑的说道:“云,宋某与马某今年又来找你了。”听到这两个名字,我的精神随之紧张起来。宋某是一位中年男子,2014年他第一次起诉妻子马某离婚,那段时间他的母亲每天早上9点半准时到我办公室静坐,持续了一个月,用这位母亲的话来说就是“你要是不判我儿子离婚,我就天天来看望你”。而女方马某则坚持不离婚。当时的压力是可想而知的,我既要慎重对待他们的婚姻问题,也得让这位母亲满意。法院最终以双方夫妻感情并未彻底破裂为由驳回了宋某的离婚诉讼请求。

2015129日,宋某再次起诉要求与马某离婚。有前车之鉴,我在开庭前就做了充足的准备。开庭当天,宋某与马某在法庭上表现得较为平静,旁听人员情绪也比较稳定。庭审结束后,我正伏案整理案卷,宋某一位亲戚急急忙忙地跑进来:“张法官,我们刚出法庭门口,就有一伙人上来打宋某和他爸妈······”,没等话说完,我赶紧喊上法警冲出去对双方进行劝阻。双方最终闹到派出所,公安机关对参与打架的人员均处以行政拘留十日以及500元的行政处罚。

打架使得离婚案件变得更加复杂了,双方当事人的对立情绪也进一步加深。我明白,决不能简单仓促地判决离婚与否,否则有可能引起更为严重的后果,他们的矛盾最好通过调解解决。于是我多次邀请宋某与马某所在村村干部及镇司法所同志参与调解,分别对他们做思想工作。

来来回回经过三个月之久,马某总算解开心结,说:“打架后,我心里明白我们之间缘分尽了,已经无法再共同生活了,我也不要婚后购买的房子,只要宋某给我房屋折价款10万元。”当我把马某的想法告知宋某后,宋某表示:“结婚后这么多年,马某也没有给我生个孩子,最多给马某5万元房屋折价款。”不过,我也总算看到了希望,又苦口婆心的对宋某摆事实,讲道理。功夫不负有心人,双方最终同意调解离婚,婚后所购房屋归宋某所有,宋某当庭给付马某房屋折价款8万元。

至此,宋某与马某的离婚案件总算划上了圆满的句号,他们在领取调解书时,一再对我表示感谢。其实在我看来,与其是他们感谢我,不如说我应该感谢他们,是他们让我在平凡的工作中实现了自我,超越了自我,使我在处理群众纠纷时更接地气,也更加有底气。

夜已深,一阵晚风吹来,我想到明天还有两个离婚案件的当事人等着我,也许是家长里短的矛盾纠纷,也许是年轻人意气用事互不妥协导致矛盾激化,也许不论办理多少这类案件而我依然是个默默无闻的小镇法官,但一切都是为了心中最朴素的公平与正义的理想,也为能对得起党和人民对我的信任和自己的一份责任。无论世事如何纷繁复杂,惟愿初心不改,砥砺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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