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阳法院:公正赢得民心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5-01-27 23:27:54 阅读量:

 

 
 
-----千阳法院2014年工作回眸
 
千阳法院地处关中西部,现有法官干警37人。2014年,该院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真抓实干,攻艰克难,拼搏进取,队伍素质整体提高、工作作风明显转变、审判质效全面提升、司法公开纵深推进、基础建设不断完善、法院管理更加规范,整体工作呈现出蓬勃向上的良好态势。一年来,该院先后有14项工作、27人次分别受到省市县的表彰或记功。新闻宣传连续两年被省高院评为先进集体,创建市级文明单位标兵顺利通过市县验收,机关支部被评为先进党支部,连续8年零违纪、零举报、零投诉。在政法队伍满意度调查中,该院连续6年名列全省107个县区法院前茅。
认真履行审判职责 努力促进社会和谐
2014年,该院共受理各类案件812件,审执结793 件,结案率97.7%。无一超审限,无一发还重审、申请再审和指令再审案件,无涉诉信访、上访案件。依法惩治刑事犯罪,努力维护社会稳定。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据量刑规范化原则,依法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为推进平安千阳、法治千阳建设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57件94人,审结55件89人,结案率为96.5%。依法判处犯罪分子72人、免于刑事处罚3人,作其他处理14人。依法公开审理了宋效还等七人盗窃案,有力打击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维护了全县社会稳定;公开审理了徐斌玉网络敲诈勒索案,净化了网络环境;公开审理了向贵财、段建国贪污一案,推进了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积极、稳妥的审理良张水平等七人电信诈骗案,维护了社会经济秩序。刑事审判工作受到省、市法院的充分肯定。妥善审理民事案件,促进经济健康发展。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不断强化服务保障意识,更好地运用法律手段化解矛盾,定纷止争。依法审理婚姻家庭、损害赔偿、民间借贷、土(林)地承包、合同纠纷等民商事案件,促进家庭、社区、邻里关系和睦。一年来,该院化解了近10起涉及业主诉开发商违约的群体性纠纷。对拖欠农民工工资、道路交通事故、劳务纠纷等涉民生案件,建立快立、快审、快执等“绿色通道”,全力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特别是对涉及重点项目建设、企业发展等案件,自觉运用法治方法服务“项目”和企业发展,通过依法审判来规范和引导市场秩序,有力地促进县域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全年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481件,审结466件,结案率96.9%。其中,调解(撤诉)结案331件,调撤率71%。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发挥行政审判职能,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加强与行政执法机关的沟通,积极进行行政法律、法规宣传,认真解答行政机关和行政相对人的法律咨询,监督和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指导行政相对管理人依法维权。不断探索非诉行政案件协调工作机制,和谐化解行政主体与行政管理相对人的矛盾,促进官民关系和谐。依法及时审查行政诉讼案件,保证民告官渠道畅通。配合有关法院做好行政案的审查立案和移送工作。全年审查受理行政案件2件,向有关法院移送2件。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努力维护司法权威。积极探索新的执行方法,组织开展“涉民生案件”清理活动,共执行“涉民生案件”14件23万元;组织开展“涉金融案件”专项执行活动,为县信用联社依法收贷101万元;坚持“节日执行”、“夜间执行”等执行措施,全年开展集中执行活动25次;利用县电视台、社区公告栏等对35名“老赖”进行曝光,依法拘留3人;举行执行案款集中发放仪式,共发放17件65万元;积极开展“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活动,依法严格执行、文明执行,维护了司法权威。共受理执行案件272件,执结271件,执结率99.6 %,执行标的额751万元。发放执行救助基金3案5.9万元。继续保持了全国“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的荣誉。
积极坚持能动司法,践行司法为民宗旨
该院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题,把人民群众需求作为第一选择,把人民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不断完善司法便民利民举措,提高司法工作的亲和力,全力回应人民群众司法关切。加强立案窗口建设,方便群众咨询诉讼。坚持“文明接待,热情服务,方便群众,减少诉累,司法为民”的立案信访工作原则,建成了集“信访接待区、立案服务区、立案调解区、判后答疑区、当事人休息区”等多功能立案信访大厅,为群众提供“一站式”诉讼服务。采取电话预约、上门立案、公布服务网址、邮箱立案、QQ号咨询、司法救助等措施,更好地满足群众多样化的司法需求。全年共接待诉讼来访群众1480人(次),审查立案812件,诉前调解28件,委托司法鉴定6件。依法减、缓、免诉讼费用19案2.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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