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4-11-24 11:52:05 阅读量:
11月20日,雁塔法院民一庭成功调解了一起母亲诉自己亲生女儿不当得利纠纷案件,有效地化解了该案中原、被告间尖锐的家庭矛盾。
原告王华与被告李丽系母女关系。原告称因其经常在银行购买理财产品,其女儿提议为了安全起见将存款存入自己名下。故原告自2012年5月起,陆续将55万元转入被告名下的银行账户中进行理财。2014年4月中旬,原告突然发现存折被挂失,经询问银行理财专员,才得知被告背着自己将银行账户挂失并转走款项。原告多次向被告催要,被告拒不归还。原告无奈之下一纸诉状将自己女儿告至法院,要求女儿返还其银行存款及利息。法官在拿到这个案件时,了解到原、被告特殊的身份关系后,一方面要求开庭时家里其他亲属不能参加,原、被告本人必须出庭,让双方在庭审时将事情的原委一一说明,将自己的委屈能倾诉出来,另一方面前往银行调查了解此件案件后面的真实情况。庭后,法官分别从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孝道、家人之间的怎样交往及现代人的生活理念等角度与原、被告多次谈心,使母女俩的态度从开庭时的针锋相对、大打出手变为互相安慰、互相关心,终于达成了调解。
案件调解完,原、被告母女抱头痛哭,感谢法庭给她们耐心的做工作,化解了家庭矛盾。(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民一庭 叱红梅)